威廉二世 (奥兰治亲王)
威廉二世(Willem II;)自1647年3月14日起至逝世时止是奥兰治亲王以及荷兰共和国的多省執政。 生平 1648年荷蘭與西班牙簽訂明斯特和約,荷蘭反抗宗主國西班牙的八十年戰爭正式結束(同年的西伐利亞和約也結束了三十年戰爭);之後他試圖把聯省共和國打造成以海牙為中心的中央集權制國家,卻受到荷蘭省議會派商人(共和派)的強烈抵制。 1650年7月30日,他動用一萬陸軍兵臨阿姆斯特丹城下,迫使荷蘭省的議會寡頭,暫時屈服於他的意志(如約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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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二世(Willem II;)自1647年3月14日起至逝世时止是奥兰治亲王以及荷兰共和国的多省執政。 生平 1648年荷蘭與西班牙簽訂明斯特和約,荷蘭反抗宗主國西班牙的八十年戰爭正式結束(同年的西伐利亞和約也結束了三十年戰爭);之後他試圖把聯省共和國打造成以海牙為中心的中央集權制國家,卻受到荷蘭省議會派商人(共和派)的強烈抵制。 1650年7月30日,他動用一萬陸軍兵臨阿姆斯特丹城下,迫使荷蘭省的議會寡頭,暫時屈服於他的意志(如約翰…
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尼德兰政治家和军事统帅,联省共和国執政(1625年4月25日~1647年3月14日在位)。他的封号包括奧蘭治親王和拿骚伯爵。 執政生涯 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是奥兰治亲王沉默者威廉之幼子,母親是法國胡格諾派貴族路易丝·德科利尼(1555-1620年),她是法國1570年代初的新教權臣——加斯帕尔·德科利尼之女(科利尼死於1572年的聖巴托羅繆大屠殺)。 弗雷德里克·亨德里克的年轻时代,在兄长联省執政拿騷的毛里茨…
威廉·洛德韦克(;)是拿骚-迪伦堡伯爵(1606—1620),荷蘭國父沉默者威廉的姪子。曾先後擔任菲士蘭、德倫特、格羅寧根的省督。
約翰五世(,),、伯爵,約翰四世之子。 生平 約翰一世於1504年至1505年擔任海爾勒公國和聚特芬縣的執政。他很少參與帝國政治,主要專注於自己郡縣的行政管理。在他統治期間,卡岑內爾恩博根伯國(County of Katzenelnbogen)與黑森伯國領地(Katzenelnbogische Erbfolgestreit)的繼承權之爭開始了,直到他去世41年後才結束。 約翰一世對促進其郡縣經濟發展有著濃厚的興趣。他保護並促進了採礦業的…
拿骚-迪伦堡的揚六世(;)是拿骚-迪伦堡伯爵和少數省的荷兰省督,沉默者威廉之弟。他是1579年烏特勒支同盟的主要發起人,號召尼德蘭北部七省共同反抗天主教的腓力二世,其後代最終繼承了奧蘭治親王的爵位,並成為現代荷蘭王室的祖先。1606年,揚六世於故鄉迪倫堡逝世。 家庭 1559年,約翰與結婚,兩人共有6子4女: 威廉·洛德韋克(1560年—1620年) 揚七世(1561年—1623年) 格奧爾格(1562年—1623年) 伊莉莎白(156…
亨德里克·卡西米尔一世(;)是伯爵和弗里斯兰省、格罗宁根省和德伦特省的執政。
拿骚-迪茨的威廉·弗雷德里克(;),伯爵(1654年晉升為親王),是弗里斯兰省(1640年至1664年)、德伦特省和格罗宁根省(1650年至1664年)的執政。 家庭 1652年,威廉·弗雷德里克與阿爾貝汀·阿格尼絲結婚,兩人共有1子2女: (1655年—1695年) 亨德里克·卡西米爾(1657年—1696年) 索菲亞·海德薇希(1664年—1667年),夭折 |- |- |-
沙隆的勒内(;;),奧蘭治親王,1540年起為荷蘭、西蘭、烏德勒支執政。 1530年,勒內繼承舅舅成為奧蘭治親王。1544年,勒內在,奥兰治亲王头衔由其堂弟「沈默者」威廉继承。
约翰·威廉·弗里索·范·奥兰治-拿骚(;)是拿骚-迪茨伯爵和弗里斯兰省和格罗宁根荷兰省督,亨德里克·卡西米尔二世之子。「奧蘭治親王」,奥兰治亲王威廉四世的生父,奥兰治亲王威廉三世的教子。 1702年奥兰治亲王威廉三世无嗣过世后,奥兰治亲王之位依照其遗嘱,传给他十五岁的族侄“教子”——拿骚的约翰·威廉·弗里索(其父与威廉有共同的高祖父——沉默者威廉之父);但是荷兰的惯例是由最近的母系男亲,继承无子女者的遗产与头衔,故普魯士國王自稱繼承了奧…
拿骚-迪茨的亨德里克·卡西米尔二世(;)是拿骚-迪茨伯爵和弗里斯蘭省兼格羅寧根省的執政,威廉·弗雷德里克之子。「奧蘭治親王」约翰·威廉·弗里索的生父、威廉四世的祖父。 婚姻與子女 1683年11月16日,亨德里克·卡西米尔在德绍与表妹安哈尔特-德绍的亨利埃塔·阿玛利亚结婚,婚后有二子七女: 威廉·格奥尔格·弗里索(Willem Georg Friso,1685年6月24日-1686年6月15日); 亨利埃塔·阿伯丁(Henriette …
省督(荷兰语:stadhouder ),又譯為「執政」、「執政官」、“事务长”或“代理官”,直译为“持地者”、“持有某人之地”,可能转借自德语“Statthalte'”、法语“lieutenant”,或中古拉丁语“locum tenens”。 是中世纪时期荷兰(以及当时属于荷兰的比利时)的一个行政职务,为荷兰共和国下荷兰伯国的最高行政长官(相当于省长)。而在18世纪期间,由于荷兰伯国(也叫做“荷兰省”)在尼德兰七省中的中央地位,这一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