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國 (第二次世界大戰)
同盟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最终有57个国家為抵抗軸心國的侵略而組成的聯盟,也是與軸心國對立的陣營。這些國家組成及加入同盟國的原因,大多是因為他們都遭到軸心國的武力侵略,或是基於擔心軸心國在戰後將控制整個世界的緣故。同盟國在苏联、中国大陆等国的历史教科书中又稱「反法西斯同盟」。 最初於戰爭爆發的時候(1939年9月1日),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波蘭第二共和國及英國組成了反德同盟,旋即英國的自治領(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紐芬蘭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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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盟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最终有57个国家為抵抗軸心國的侵略而組成的聯盟,也是與軸心國對立的陣營。這些國家組成及加入同盟國的原因,大多是因為他們都遭到軸心國的武力侵略,或是基於擔心軸心國在戰後將控制整個世界的緣故。同盟國在苏联、中国大陆等国的历史教科书中又稱「反法西斯同盟」。 最初於戰爭爆發的時候(1939年9月1日),法蘭西第三共和國、波蘭第二共和國及英國組成了反德同盟,旋即英國的自治領(澳大利亞、加拿大、紐西蘭、紐芬蘭自…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簡稱北约)是一个由2個北美國家及30个歐洲国家组成的國際军事联盟。其成立于二戰后1949年签署的《北大西洋公约》。该组织负责集体安全,其独立成员国同意相互防御,以应对外部威胁。条约第5条明确规定,对一个成员国的武装攻击应被视为对所有成员国的攻击。 冷战期间,北约的主要目标是威慑和应对以苏联为首的东方阵营的威胁,东方阵营于1955年建立了华沙条约组织。1991年苏联解体后,联盟发起了军事行动,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英国-伊拉克同盟条约是1930年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与伊拉克王國政府之间簽署的联盟条约。該條約規定英国驻巴格达大使的地位比其他国家外交官更高,伊拉克要聘请英国人担任該國外交官;英籍行政官员可以繼續留在伊拉克;英国可以占用巴士拉附近和巴格达附近的两个空军基地;英军有在伊拉克陆地、领水、领海、领空有自由活动的权利;伊拉克军队必须聘用英国顾问和教官,伊拉克军官必須由英国培养。 参考文献
四國同盟()是一個由奧地利外相梅特涅組成的軍事同盟,在1815年11月20日在維也納簽約,是維也納會議的組成部分,其組成國包括奧地利、英國、俄羅斯、普魯士四個列強。四國約定以武力維護《巴黎條約》和《最後議定書》所做的安排。該同盟實質上成為了維也納體系的支柱。 背景 奧地利外相梅特涅鑑於由沙皇亞歷山大一世倡議的神聖同盟內容流於空泛,以宗教維繫(他不相信以宗教為名的同盟能保證產生實質作用)。而且神聖同盟也欠缺英國的參與,因此欲重組一個新的同…
英普公約()於1758年4月11日在大英帝國和普魯士王國達成,此公約正式確立了自1756年威斯敏斯特公約以來有效存在的英普聯盟。 兩國同意不就單獨的和平進行談判。英國承諾向普魯士人支付黃金補貼(每年670,000英鎊,比英國以前給予盟友的任何戰時補貼都多),作為交換,英國希望普魯士人向不倫瑞克的費迪南德指揮的德國觀察軍提供步兵和騎兵,用以保衛漢諾威選侯國和鄰近地區。 英普公约還同意英國將在1757年被盟軍從法國和奧地利軍隊手中奪回的埃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