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臺灣戰後時期金融史

共 14 篇文章

台新彰銀案

彰化銀行經營權問題,俗稱台新彰銀案,為台灣發生於2005年二次金改的金融增資的事件。經歷本土金融風暴,彰化銀行累積許多呆帳,財政部決議以招標發行特別股的方式引進策略投資人救援彰銀,並由台新金控以新台幣365億,溢價114億取得彰銀22.5%股權,成為彰銀單一最大股東,拿下經營權。 第二次政黨輪替後,2014年,馬英九政府的財政部長張盛和宣稱不再支持台新金掌握彰銀經營權,於是和泛公股事業聯手加碼買進彰銀股份,並委託券商徵求委託書,最後讓台…

0206選擇權價格波動事件

0206選擇權大屠殺事件 修改期貨契約 0206事件發生以來,期貨商初步達成協議,對特定人調高選擇權保證金20%、停止保證金最佳化、停止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SPAN)等3大對策,最快將於5月1日全面實施。 全程禁止使用漲跌停價 期貨商公會4月20日發布「期貨商交易及風險控管機制專案」說明代為沖銷部分,新增了當風險指標低於約定比率執行代為沖銷時,第一筆委託單不得使用市價單,第一張委託單倘無法成交,應進行詢價委託,並全程禁止使用漲跌停當日有…

公用電話專用代幣

公用電話專用代幣、或稱公用電話專用銅牌,是中華民國交通部電信總局於1973年為因應一元硬幣短缺而發行的公用電話機代幣。 發行原因 1973年時台北市民眾有八成的人需要公用電話,短缺壹圓造成政府的電話費收入大降 }}

雙卡風暴

雙卡風暴是指在2005年下半年起,因為中華民國國內銀行信用卡和現金卡(雙卡)發卡過多,持卡人信用過度擴張,在個人無法還款時,形成個人卡債,造成銀行呆帳的金融事件。 自1997年的亞洲金融風暴開始,銀行逾放款增加,企業融資管道增加,企業金融業務開始緊縮。銀行開始轉向個人金融業務。銀行開始推動信用卡業務,但大眾當時尚不清楚信用卡分期付款的利息影響,造成信用擴張。1999年萬泰銀行(後來已併入凱基商業銀行)推出「喬治瑪莉」現金卡,因景氣不佳,…

中华民国国库黄金运送台湾行动

金库的金圆券准备金]] 中华民国国库黄金运送台湾行动,简称“黄金运台”或“黄金迁台”,主要指1948年11月至1949年10月間,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以中華民國政府名义下令将包括黄金在內的中华民国国库資金运往台湾与廈门的行动,先後搬到台灣及廈門的黃金近400萬兩。遷台後餘下黃金存放在中央銀行文園金庫。;然而,根據長期擔任蔣中正侍從官的周宏濤所撰寫的回憶錄,這些運到台灣的黃金,其消耗速度非常快,經過一年多就因為軍餉開支而消耗了80%,而…

喬治瑪莉

喬治瑪莉是台灣第一張現金卡,英文名稱為「George & Mary」,以臺語的諧音「借錢免利(台羅:)」命名。 歷史 1999年7月,台灣歷經過亞洲金融風暴後,銀行企業的金融獲利逐漸緊縮,當時就任萬泰銀行董事長的許勝發前往日本考察時,發現日本獲利前十大的大型銀行企業中,有三家銀行都靠小額信貸的放款業務方式獲利;許勝發因此得到靈感,與兒子許顯榮將這項金融獲利方式引進台灣,首次發行了台灣的第一張現金卡「喬治瑪莉」。 2001年,喬治瑪麗現金…

世華銀行運鈔車搶案

1982年12月7日,世華銀行的運鈔車連同車內新台幣1400萬元現金被劫走。1983年5月19日,嫌疑犯-{游}-榮佳、陳坤火被逮捕。 由於結夥搶劫在戒嚴時期為唯一死刑,游榮佳及陳坤火於1983年7月29日與兩年前於台中縣沙鹿鎮犯下合作金庫運鈔車搶案的蘇俊模等六人同時執行槍決,這也創下台灣司法史上同時同地槍決死刑犯的人數記錄。而游榮佳非常湊巧的正是蘇俊模的舅父,他犯案用的長槍與蘇俊模是同一把,正是由當時越獄在外逃亡的蘇俊模所提供。 參考…

1970年代新臺幣一元硬幣短缺事件

1972年到1974年間,臺灣地區因逢鎳價上漲、第一次石油危機,造成壹圓鎳幣遭大量銷燬改作金屬製品而流量短缺,時稱「一元硬幣短缺」。中華民國政府以鼓勵繳存、發行紙鈔與代幣、修改法律、大量鑄造作因應。 歷史 起因 1961年9月15日發行的壹圓新台幣硬幣設計重6公克、直徑25公厘 }}

台元券

台元券,是1999年時建國黨在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期間以台灣共和國名目發行的私營貨幣,面值分別為100、500、1000、5000元的紙鈔。 由來 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期間,1999年9月1日,建國黨總統提名人鄭邦鎮預估,若總統參選人連署人數達25萬人且每人捐款新臺幣100元,就有新臺幣2500萬元的選舉經費可供運用 }}

第一銀行押匯弊案

第一銀行押匯弊案為1979年間於台北金融圈所發生的押匯弊案,本案的三名被告於將近30年後終於沉冤得雪,獲得無罪判決確定。本案凸顯出了臺灣司法審判體系的缺失,除間接促成中華民國立法院於2010年4月23日通過《刑事妥速審判法》之外,因其中張國隆、柯芳澤聲請冤獄賠償未果,司法院大法官前後作出釋字第670號、釋字第725號解釋,促使《冤獄賠償法》修改為《刑事補償法》。 事件發生 1979年,當時台灣的外匯存底僅約20億美元,但是經過初步調查,…

彰銀盜領案

彰銀盜領案,為台灣一起於2003年發生,直到2017年才由新聞曝光的經濟犯罪事件。 事件經過 1997年3月,有位日籍女子在彰化銀行臺北分行開戶,隔年6月存入997萬1,284元,除了每半年的活期存款利息轉存外,已長達5年未動支。 1997年至2004年間,前彰銀台北分行男行員蕭鴻欽在銀行負責存款業務。他利用職務之便,在2003年,他利用張姓街友的證件開人頭戶,變更客戶的帳戶名稱改成張姓人頭戶,之後另新設林姓、施姓、金姓、蔡姓及黃姓等5…

十九點財經改革措施

十九點財經改革措施為戰後台灣重要財經政策方案,1960年由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宣布。因應美援停止後的該經濟措施,主要目的在於美援結束後,台灣經濟能夠達到自給自足程度。 背景 十九點財經改革措施公佈實施,實為美國建議的八大項應對策略;之後美援會根據此八項策略增修為此措施,並由尹仲容敲定。其內容涵蓋台灣財政經濟的預算、金融、外匯與貿易等四大層面。該十九點措施均順利完成,並成為加速經濟發展方案、第三期臺灣經濟建設四年計畫、獎勵投資條例等方案計…

彰銀捲款案

彰銀捲款案,為台灣發生於2005年的經濟犯罪事件。 事件 2005年10至12月間,位於臺北縣新店市的彰化銀行吉成分行理財專員田國雄,利用職務轉移盜領客戶資金新台幣6千多萬元。 三十六歲的田國雄,在該分行內主持針對富裕階層客戶的財富管理業務,利用替熟悉客戶保管印鑑的機會,以客戶名義在吉成分行另外開一戶頭。且利用內部關係與銀行內控失查漏洞取得主管的帳號、密碼,等於同時手握客戶端、業務端、主管端三方授信憑證於一人之手,遂開始設計五鬼搬運的詐…

彰銀詐貸案

彰銀詐貸案,為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在台灣發生的經濟犯罪事件,亦為2017年彰化銀行發生內控管理出現問題的第二起事件。 事件經過 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間,在台北市聖豐地政士事務所工作的地政士林利華,中信地政士事務所工作的地政士蔡秀雁,被指控透過不實的委託人薪資清單、虛增薪資所得或提高不動產交易價格等手法,陸續詐領彰銀接近2億。 彰銀2014年發覺房貸戶未正常繳息,銀行進行催繳才發現,房貸戶提供的所得清單等資料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