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弘章
張弘章 ,江蘇丹徒人,清朝官員。監生出身。 生平 張弘章於雍正九年(1731年)擔任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是年,淡水補盜同知更名改制為淡水撫民同知,張弘章為改制後首任同知,并攝彰化縣知縣事。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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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弘章 ,江蘇丹徒人,清朝官員。監生出身。 生平 張弘章於雍正九年(1731年)擔任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是年,淡水補盜同知更名改制為淡水撫民同知,張弘章為改制後首任同知,并攝彰化縣知縣事。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臺灣府淡水捕盜同知,又稱「淡水同知」,該官職隸屬於臺灣道之臺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始設置於1724年(雍正二年),官職品等則為正五品。淡水同知官職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為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實際統治者。 歷任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臺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劉裕(),直隸人,清朝官員。 劉裕於1729年(雍正7年)前往台灣擔任台灣府海防補盜同知,不久旋即接替王汧,於台灣擔任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台灣府淡水補盜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約今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實際統治者。 參見 淡水廳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王汧,字匯川,山西人,清朝官員。貢生出身。 生平 王汧於1724年(雍正2年)擔任台灣府淡水捕盜同知。台灣府淡水捕盜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台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北台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域約今台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台灣的統治者。 他的主要貢獻為確定「以撫代剿」之原住民政策,1726年曾參與「骨宗事件」的水沙連之役,擔任北軍參將何勉的先鋒部隊。 針對平埔族,上書御史尹泰,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