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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篷城市

帳篷城市()是以帳篷或其他臨時結構搭建而成的臨時住所,包括由無家者或抗議人士搭建的帳篷城市,一般是類似棚戶區等不被政府認可的臨時定居點;以及由政府或軍事組織設立,收容難民、撤離人員或士兵的帳篷城市。 無家者的帳篷城市 美國 亞利桑那州鳳凰城-馬里科帕縣治安官的帳篷城市(Maricopa County Sheriff's Tent City) 加利福尼亞州文圖拉縣-天堂河(River Haven) 加利福尼亞州佛雷斯諾-新傑克城與小蒂華納…

臨時房屋

後建立的臨時房屋]] 臨時房屋,又稱組合屋、板屋,是供工程時提供人員暫時居住、辦公或為了安置受災害或其他原因而無家可歸的人士而建立的居所。 臨時房屋通常以板材搭建,有些可拆除後移往他處再重建。另外也有利用報廢貨櫃所改裝成的貨櫃屋做為臨時房屋用。 香港 1953年12月25日,石硤尾木屋區發生大火災,數萬人無家可歸。其後,香港政府為了安撫災民,特地興建多幢七層混凝土樓房(又稱「徙置區」),這些樓房沒有升降機也沒有獨立廁所,惟租金卻比當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