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胡適作品

共 1 篇文章

易卜生主義

《易卜生主義》是胡適於1918年6月在《新青年》第4卷第6號《易卜生專號》上的作品。 胡適自稱自己是為了介紹「十九世紀歐洲的個人主義精華——易卜生主義」而作。在文中,他認為「社會是個人組成的,多救出一個人便是多備下一個再造新社會的分子」,所以「個人需要充分發展自己的天才性」,他主張「個人有自由意志」,又須「擔干系,負責任」,應該對自己的行為後果負道德負責,以此發展個性。他提議應該向易卜生戲劇中的娜拉和斯鐸曼學習,「努力把自己鑄造成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