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官制
秦国的政治制度在战国时期已经基本形成,灭六国之后,秦朝建立了以皇帝为首的高度集中的秦朝官制,这些体系与之前的秦国制度有所不同,也为后世的汉魏等朝延袭,其监察官制度与九卿制度甚至延续到中国的最后一个朝代清朝。 秦朝政权机构的构成: 最高权力者为皇帝,皇帝下设三公(即:太尉、丞相、御史大夫)。 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 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 郡守管理下属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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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的政治制度在战国时期已经基本形成,灭六国之后,秦朝建立了以皇帝为首的高度集中的秦朝官制,这些体系与之前的秦国制度有所不同,也为后世的汉魏等朝延袭,其监察官制度与九卿制度甚至延续到中国的最后一个朝代清朝。 秦朝政权机构的构成: 最高权力者为皇帝,皇帝下设三公(即:太尉、丞相、御史大夫)。 丞相下设中尉、九卿(即:卫尉、郎中令、太仆、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内史),并管理下属各郡。 郡设郡尉、郡守、监御史。 郡守管理下属各县,…
相邦是中國战国时期,三晉及秦國大臣的最高职务。汉朝时为避讳改称相国,后世袭之。“相国”也是漢、三國、晉、南北朝至隋、唐朝廷、諸侯國大臣最高职务,后来在中國與日本變成为对担任宰相的官员之敬称。 歷史 中國 战国時代称为「相邦」,如秦相邦呂不韋。聶新民、劉雲輝認為,相邦制度由三晉傳入秦國;相邦為獨任宰相,得專權,丞相為代理宰相或副手,且多人並任,不得專權;相邦權力含括行政及軍事,而丞相則無軍事權。戰國時,「相邦」之名號見於鑄造器物,有未載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