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聯邦秘書長
瑞士聯邦秘書長(、、、)是瑞士聯邦秘書處的首長,負責為七人聯邦委員會(代表聯邦政府)提供一般支援。聯邦秘書長不屬於政府成員,因此翻譯為總理並不適合。 任命機制 雖然聯邦秘書長的工作性質屬技術官僚,但其職位的任命須由瑞士聯邦議會表決,屬政治任命,任期4年。其下設有一至兩名聯邦副秘書長(1852年之前稱作聯邦國務秘書),直接由聯邦委員會任命。 職責 聯邦秘書長會出席聯邦委員會的會議,但沒有投票權;同時為聯邦委員會撰寫報告,向聯邦國會匯報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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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聯邦秘書長(、、、)是瑞士聯邦秘書處的首長,負責為七人聯邦委員會(代表聯邦政府)提供一般支援。聯邦秘書長不屬於政府成員,因此翻譯為總理並不適合。 任命機制 雖然聯邦秘書長的工作性質屬技術官僚,但其職位的任命須由瑞士聯邦議會表決,屬政治任命,任期4年。其下設有一至兩名聯邦副秘書長(1852年之前稱作聯邦國務秘書),直接由聯邦委員會任命。 職責 聯邦秘書長會出席聯邦委員會的會議,但沒有投票權;同時為聯邦委員會撰寫報告,向聯邦國會匯報聯邦…
秘書長()為政府機關、政黨或非營利社團法人(NPO)中經常設置的高階職位之一,通常為機關團體中的幕僚長,承組織首長(委員長、會長、理事長、政黨領袖等)之命總管行政業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並可依狀況設置副秘書長以輔佐秘書長職務。類似古代的長史、功曹等官職。若組織有秘書處、室則另有該處首長或秘書長兼任。 秘書長一職的名稱,可能隨著各地的民情而有不同的稱呼。以中華民國為例,立法院等民意機關內的黨團則稱為幹事長、書記長,各級法院則稱為書記官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