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孝坊 (罗源县)
**',是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中房镇厚富村杨溪水尾的一个清代贞节牌坊,1986年入选第二批罗源县文物保护单位。 是当地县令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为朱登友的妻子陈氏所立的牌坊,花岗石材质,单檐4柱3开间,匾上题有“节孝可风”四字。与未婚节孝坊不同的是,已婚者的牌坊应立在路的旁边。旁侧17米处立有烈女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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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中房镇厚富村杨溪水尾的一个清代贞节牌坊,1986年入选第二批罗源县文物保护单位。 是当地县令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为朱登友的妻子陈氏所立的牌坊,花岗石材质,单檐4柱3开间,匾上题有“节孝可风”四字。与未婚节孝坊不同的是,已婚者的牌坊应立在路的旁边。旁侧17米处立有烈女坊。 参考文献
**',是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飞竹镇守善村的一个清代贞节牌坊,1986年入选第二批罗源县文物保护单位。 是道光十六年(1836年)清朝礼部为叶雪娥立的牌坊,嘉奖她20岁未嫁丧夫,居孀奉养婆母。坊为青石构造,高5.6米,楼阁式,单檐4柱3门,中门最大,高2.75米,宽1.95米,有形态各异的浮雕,坊额上饰以双狮戏球浮雕,有“未婚节孝”4字石匾。 参考文献
**',是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中房镇厚富村杨溪水尾的一个清代贞节牌坊,1986年入选第二批罗源县文物保护单位。 建于乾隆五十四年(1754年),是清礼部为纪念因未婚夫去世而绝食至死的烈女李淑玉而立的牌坊,为花岗石建造,重檐4柱3门,高5.6米,宽5.4米,额匾青石刻“义烈可嘉”四字。旁侧约17米处建有节孝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