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才故意杀人案
王志才故意杀人案,是一起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曲阜市的案件,一审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为王志才。这起案件为刑事案件,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列入第一批指导性案件。 案情 王志才与被害人赵某某(女,殁年26岁)在山东省潍坊市科技职业学院同学期间建立恋爱关系。2005年,王志才毕业后参加工作,赵某某考入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继续专升本学习。2007年赵某某毕业参加工作后,王志才与赵某某商议结婚事宜,因赵某某家人不同意,赵某某多次提出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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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才故意杀人案,是一起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曲阜市的案件,一审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为王志才。这起案件为刑事案件,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列入第一批指导性案件。 案情 王志才与被害人赵某某(女,殁年26岁)在山东省潍坊市科技职业学院同学期间建立恋爱关系。2005年,王志才毕业后参加工作,赵某某考入山东省曲阜师范大学继续专升本学习。2007年赵某某毕业参加工作后,王志才与赵某某商议结婚事宜,因赵某某家人不同意,赵某某多次提出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