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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地区

衡阳地区为湖南省曾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前身为「湖南省第五行政督察區」(之后改称“第二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後改称“衡阳专区”、“衡阳地区”,1983年2月8日撤销。 衡阳专区 1949年,设立“衡阳专区”,专署驻衡阳市,辖衡阳市和原第二行政督察区辖域,共计1市8县即衡阳市、辖衡阳市及衡阳县、常宁县、衡山县、耒阳县、攸县、茶陵县、安仁县与酃县。 1950年,衡阳市改为省辖市,专区辖8县; 1952年,衡阳县析置衡南县…

常德地区

常德地区为湖南省曾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前身为中華民國湖南省「第二行政督察區」(之后改称“第四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常灃专区”、“常德专区”、“常德地区”,1988年1月23日撤销。常德地区撤销之前的辖域为新成立的地级常德市的辖域。 常灃专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立“常灃专区”,专区辖原“第四行政督察区”辖域,即常德县、华容县、南县、安乡县、澧县、临澧县、石门县、慈利县和桃源县计9县,治所常德县。 …

邵阳地区

邵阳地区为湖南省曾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前身为中華民國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邵阳专区”、“邵阳地区”,1986年1月17日撤销,撤销之前的辖域全部划入邵阳市。 邵阳专区 1949年,设邵阳专区,邵阳专区辖原第六行政督察区辖域,专署驻邵阳县。 1950年10月19日,自邵阳县析置县级邵阳市,属邵阳专区,以邵阳县城关镇和祭祺、余湖、板卜、城北、田江渡5乡为其行政区域;专署驻邵阳市,专区辖1市、6县。 195…

零陵地区

零陵地区为湖南省曾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前身为中華民國湖南省「第九行政督察區」(之后改称“第七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永州专区”、“零陵专区”、“零陵地区”,1995年11月21日撤销,其辖域即为新成立的地级永州市辖域。 永州专区 1949年10月,成立永州专区。辖原第九行政督察区所属8县即零陵县、祁阳县、新田县、宁远县、江华县、道县、东安县和永明县,专署驻零陵县。 零陵专区 1950年,永州专区更名为零陵专区。 …

郴州地区

郴州地区为湖南省曾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前身为「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區」(之后改称“第三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郴县专区”或“郴州专区”、“郴州地区”,1994年12月17日撤销。郴州地区撤销之前的辖域为新成立的地级郴州市的辖域。 郴县专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立“郴县专区”,专区辖原“第三行政督察区”辖域,即郴县、桂东县、汝城县、永兴县、资兴县、宜章县、桂阳县、嘉禾县、临武县和蓝山县共计10县,治所郴…

岳阳地区

岳阳地区为湖南省从1964年至1986年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其称谓经历过“岳阳专区”到“岳阳地区”,自1983年到1986年存在“岳阳地区”、“地级岳阳市”并存阶段,1986年1月17日撤销并入岳阳市。 岳阳专区 1964年4月18日,毛泽东在视察湖南后的返京途中,当列车停靠岳阳车站后,毛泽东对中共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说:“岳阳,我在大革命时期来过两次,那时郭亮在这里组织铁路工人大罢工。岳阳自古以来叫巴陵,从南朝时期起设郡,唐朝…

娄底地区

娄底地区为湖南省从1977年至1999年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1977年自邵阳地区析置,1977年至1982年称为“涟源地区”,较少称“涟源专区”;1982年至1999年称为“娄底地区”。1999年1月20日实行地改市(前后辖域未变),撤销娄底地区建立地级娄底市。 涟源地区 1977年9月29日设立涟源地区,自邵阳地区划出冷水江市和新化、新邵、邵东、双峰、涟源计5县组建。辖1市、5县,行署驻涟源县蓝田镇。 1978年12月30日,行…

怀化地区

怀化地区为湖南省曾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前身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湖南省“芷江专区”,之后改称“黔阳专区”、“黔阳地区”、“怀化地区”,1997年11月29日撤销,改建为地级怀化市。 芷江专区 1952年9月2日,撤销湘西行政区;原湘西行政区所属会同专区的洪江市和芷江县、会同县、绥宁县、黔阳县、晃县、靖县、通道县、怀化县计8县、1市,原湘西行政区所属沅陵专区辰溪县、沅陵县、溆浦县、麻阳县4县划归芷江专区。芷江专区辖1市、12县。 …

益阳地区

益阳地区为湖南省曾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其行署驻地及辖域部分地区属于民国29年12月湖南省行政督察区重新调整后的「第五行政督察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益阳专区”、“益阳地区”,1994年4月7日撤销。益阳地区撤销之前的辖域为新成立的地级益阳市的辖域。 益阳专区 1949年,设置益阳专区,为原第五行政督察区辖域,即辖益阳县、宁乡县、湘乡县、安化县、汉寿县、沅江县计6县,治所益阳县。 1950年10月19日,自益阳县城区析置县级…

湘潭地区

湘潭地区为湖南省曾存在过的准行政区——地区,前身为「湖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称“长沙专区”,之后改称“湘潭专区”、“湘潭地区”,1983年2月8日撤销。 长沙专区 “长沙专区”成立于1949年,辖岳阳县、长沙县、湘阴县、临湘县、浏阳县、平江县、湘潭县、醴陵县,治所湘潭县。 1950年湘潭县析置湘潭市,由长沙专区领导。专署驻湘潭市,专区辖1市、8县; 1951年由湘潭县析置株洲市;由长沙县析置望城县;专区辖2市、9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