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巡警道
直隶巡警道是清朝宣统二年(1910年)在直隶省设置的机构,掌管全省警务的机构。该司行政长官并称为巡警道,为专职官员,官秩正四品,属直隶总督。巡警道下设警务公所,为全省警务的执行机构。公所分置总务科、行政科、司法科等,每科设科长1人,科员3-4人。 历任巡警道 舒鸿贻,宣统二年二月(1910年)设 田文烈,宣统三年(1911年)署任 叶崇志,宣统三年六月(1911年)署任,当年九月补任 言敦源,宣统三年十月(1911年)授 杨以德,宣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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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巡警道是清朝宣统二年(1910年)在直隶省设置的机构,掌管全省警务的机构。该司行政长官并称为巡警道,为专职官员,官秩正四品,属直隶总督。巡警道下设警务公所,为全省警务的执行机构。公所分置总务科、行政科、司法科等,每科设科长1人,科员3-4人。 历任巡警道 舒鸿贻,宣统二年二月(1910年)设 田文烈,宣统三年(1911年)署任 叶崇志,宣统三年六月(1911年)署任,当年九月补任 言敦源,宣统三年十月(1911年)授 杨以德,宣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