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興禕
知縣汪興禕於蘆洲湧蓮寺所立「拳和官庄改定折征租穀碑記」(光緒拾肆年玖月初二日給,複製品)]] 汪興禕號冕齋,為中國清朝官員,安徽人。 汪興禕於1886年(光緒12年)接替張景祈,於台灣台北地區擔任台灣府淡水縣知縣一職,是大台北地區的地方父母官。本因前往接任澎湖通判的他因中法戰爭戰亂,改署理該職。 參見 台北市長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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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縣汪興禕於蘆洲湧蓮寺所立「拳和官庄改定折征租穀碑記」(光緒拾肆年玖月初二日給,複製品)]] 汪興禕號冕齋,為中國清朝官員,安徽人。 汪興禕於1886年(光緒12年)接替張景祈,於台灣台北地區擔任台灣府淡水縣知縣一職,是大台北地區的地方父母官。本因前往接任澎湖通判的他因中法戰爭戰亂,改署理該職。 參見 台北市長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葉意深(),字曼卿,為中國清朝官員,浙江慈溪人。 生平 光緒十五年(1889年)舉己丑恩科浙江鄉試。同年任台灣府淡水縣知縣。光緒十八年(1892年)調署新竹知縣,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轉任臺灣縣知縣,是年,因中日《馬關條約》簽訂,台灣割讓予日本,葉意深奉旨內渡。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補江蘇金匱(今無錫)知縣。 參見 臺灣縣 (1887年-1895年) 台北市長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臺灣省通志》,臺北市,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所立奉憲示禁碑(光緒弍拾年拾弍月 日給)]] 李淦(),安徽省徽州府黟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淦於1890年(光緒16年)接替汪興禕,於台灣台北地區兩度擔任台北府淡水縣知縣一職,是大台北地區的地方父母官。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與傅德柯仙洞遊誌(光緒戊寅重九前五日)]] 有傅德柯「有求必應」匾。]] 傅德柯(),中國清朝官員,本籍中國江西。傅德柯於1877年(光緒3年)於台灣台北地區代理擔任台灣府淡水縣知縣一職,是大台北地區的地方父母官。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周志侃(),字仲行,中國清朝官員,浙江錢塘人。監生。本為臺灣府經歷。周志侃於1881年(光緒7年)接替顧鎔擔任台灣府淡水縣知縣一職,是大台北地區的地方父母官。翌年,他則接任台灣縣知縣。後來擔任嘉義縣知縣。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與凌汝曾同遊仙洞記(光緒二年蠟月朔)]] 凌汝曾(),字英士,中國清朝官員,浙江省杭嘉湖道湖州府烏程縣(今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人。 凌汝曾於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接替李淦,任福建台灣省台灣府淡水縣知縣。乙未戰爭期間,亦續任臺灣民主國淡水知縣,同年福建台灣省割让日本,淡水縣裁撤,凌員不知所終。 根據中國民族宗教網:「龍門派的發展與江南世家望族不得不說的二三事」,凌汝曾後改名凌飛雲,投入道教傳教(龍門派)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
十三年(1887年)罩蘭東勢角等處撫墾局移知彰化縣知縣李嘉棠移文(墾地以馬那邦分水為界,國立臺灣博物館藏)]] 李嘉棠(),字幹臣,中國清朝官員,廣東省嘉應州人。本監生,後捐通判。 年表 光緒十一年(1885年)四月二十七日以「補用同知候補通判」代理臺灣府鳳山縣知縣。 光緒十一年调署淡水縣知縣一職。 光緒十二年(1886年)调署彰化縣知縣,與安平水師協鹿港汛游擊鄭榮不和。 光緒十四年(1888年),主持丈量土地,工作草率,引發民怨,结果…
劉勳(),原名劉斌,字虎臣。江蘇省常州府武進縣(今屬常州市武進區)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監生出身,福建候補未入流。以軍功保舉府經歷、縣丞加六品銜,捐升同知。以候補同知署理長泰縣、浦城縣知縣,因事遭革職。 同治十年(1871年),准予撤銷暫行革職處分及恢復原參摘頂戴。之後署理同安縣知縣。 光緒八年(1882年),署理漳浦縣知縣。 十年(1884年),署理台灣淡水縣知縣。 十一年(1885年),補汀州府糧捕同知,加三品銜。署理台北府知府…
張景祁(),原名左鉞,一作祖鉞,字孝威,後自字蘩甫,或作蘩圃,一字韻梅,一作蘊梅,別號新蘅主人,浙江錢塘縣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同治三年(1864年)拔貢,同治十三年(1874年)甲戌科進士。選翰林院庶吉士。光緒二年(1876年)散館,選福建武平縣知縣,坐事落職。臺灣布政使邵友濂與其有舊,邀其前赴淡水縣任職。光緒十年(1884年)至次年,兩度擔任淡水縣知縣,政績卓著。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清朝割臺與日本,張景祁攜家內渡。光緒二十…
史映奎(),中國清朝官員,直隸大興縣人。 史映奎為咸豐元年(1851年)舉人。光緒四年(1878年)任嘉義縣知縣。光緒六年(1880年)接替鄧宗堯,於台灣台北地區擔任台灣府淡水縣知縣一職,是大台北地區的地方父母官。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傅端銓(),號梅軒,清朝官員,本籍浙江。監生出身。 生平 傅端銓於1870年(同治9年)接替鄒祖壽,任臺灣府淡水廳艋舺縣丞一職。任職縣丞期間,於光緒元年(1875年)邀集仕紳捐資將原本位在慈祐宮旁的文昌祠遷建到今址。1875年,台灣行政區劃更動,原艋舺縣丞裁撤,淡水廳改為臺北府轄下的淡水縣。傅端銓亦為首任代署淡水縣知縣。1877年,赴任真除為彰化知縣。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顧鎔(),中國清朝官員。顧鎔於光緒七年(1881年)接替史映奎,於台灣台北地區擔任台灣府淡水縣知縣一職,是大台北地區的地方父母官。 參見 台北市長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翁秉鈞(),字子文,中國清朝官員。 光緒十八年(1892年)接替葉意深,署台灣府淡水縣知縣一職,是大台北地區的地方父母官。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鄧宗堯,中國清朝官員。 同治年間曾任嘉義縣知縣。光緒六年(1880年)接替傅德柯,於台灣台北地區擔任台灣府淡水縣知縣一職,亦是大台北區域分治設縣的首任知縣,翌年,因治理不力,遭福建巡撫勒方錡撤職。 參考文獻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