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浙總督
閩浙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閩浙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級的總督疆臣之一,總管閩浙(浙江省、福建省,1895年前亦轄福建臺灣省,後割讓予日本)的軍政、民務。 官制沿革 順治二年(1645年),設立浙閩總督。 順治三年(1646年),清军入福建,灭南明隆武政权,浙闽總督駐福州,兼管浙江。 順治五年(1648年),總督府遷往衢州,仍兼管福建。 順治十五年(1658年),福建、浙江兩省各設總督,福建總督駐漳州,浙江總督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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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浙總督(),正式官銜為總督閩浙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饟兼巡撫事,是清朝九位最高級的總督疆臣之一,總管閩浙(浙江省、福建省,1895年前亦轄福建臺灣省,後割讓予日本)的軍政、民務。 官制沿革 順治二年(1645年),設立浙閩總督。 順治三年(1646年),清军入福建,灭南明隆武政权,浙闽總督駐福州,兼管浙江。 順治五年(1648年),總督府遷往衢州,仍兼管福建。 順治十五年(1658年),福建、浙江兩省各設總督,福建總督駐漳州,浙江總督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