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象所
驯象所,又称象房、象所,是中国明清时期在北京饲养大象的地方,位于宣武门内西城根,始建于明弘治八年。数量最多时(乾隆五十八年),有象房42间,大象39头。 在清朝时期,驯象所由一名满族官员掌管驯象所的印信,官职为冠军使;东司和西司的印信由两名满族官员掌管,官职为云麾使;一名满族的云麾使担任闲职;一名汉军八旗人士担任云麾使;治仪正由两名满族官员和两名汉军官员担任;整仪尉由两名满族官员担任。这些官员负责管理仪仗队、骑驾、卤簿、铙歌以及前方大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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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象所,又称象房、象所,是中国明清时期在北京饲养大象的地方,位于宣武门内西城根,始建于明弘治八年。数量最多时(乾隆五十八年),有象房42间,大象39头。 在清朝时期,驯象所由一名满族官员掌管驯象所的印信,官职为冠军使;东司和西司的印信由两名满族官员掌管,官职为云麾使;一名满族的云麾使担任闲职;一名汉军八旗人士担任云麾使;治仪正由两名满族官员和两名汉军官员担任;整仪尉由两名满族官员担任。这些官员负责管理仪仗队、骑驾、卤簿、铙歌以及前方大乐…
直隶省交涉司是清朝宣统二年(1910年)在直隶省设置的机构,专管全省对外交涉事务。交涉司设交涉使,为该司的最高官员。交涉使下属交涉公所,分置秘书科和翻译科,每科设科长1人,科员数人。 交涉使 仅有王克敏一人担任过该职位,自1910年7月始任,清朝灭亡时卸任。 参考书目 *
矿务铁路总局,清朝政府负责矿山开发和铁路建设的管理机构,简称路矿总局,成立于1898年,与农工商总局同时成立。曾制定《矿务铁路公共章程》。1903年清政府设商部,撤销矿务铁路总局。1906年商部改为农工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