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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选清吏司

文选清吏司,明清吏部官署名称,简称文选司。 明朝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设立文选清吏司。管理官吏班秩迁升改调。设郎中,员外郎,主事。洪熙元年(1425年)南京吏部也设郎中,员外郎,主事。清朝顺治元年(1644年),沿置文选清吏司,设汉族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满洲、蒙古不分曹,后来改为郎中七人,员外郎六人。以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所属有本房、印房、都吏科、求贤科、缺科、凭科。宣统三年(1911年),改组内阁,裁撤文选司。 参考文献 《中…

验封清吏司

验封清吏司,明清吏部官署名称,简称验封司。 明朝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设立验封清吏司。管理文职官员封爵、褒赠、袭荫、土司嗣职。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洪熙元年(1425年)南京吏部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清朝顺治元年(1644年),沿置验封清吏司,设郎中二人,满洲一人,汉族一人;员外郎三人,满洲二人,汉族一人;主事三人,满洲一人,蒙古一人,汉族一人。以及笔帖式、经承若干人。所属有印房、都吏科、京官科、外官科、土官…

大挑

大挑,為清朝中期以後吏部銓選舉人授官之措施。 制度描述 清初舊制:已考三科會試未中進士的舉人可挑選授任知縣,選任地方教職者則不受會試次數限制。然而每科鄉試取舉人一千二百餘人,能得銓選者不到十分之一;尤其進士又優先於舉人選班,至雍正年間已有中進士十年卻還不得補官者,舉人更有拖延到三十年仍未補官者;到乾隆時僅存虛名,朝臣多次奏議謀求疏通舉人仕途的方法。 乾隆十七年(1752年)訂定大挑制:每次會試之後辦理,舉人可由吏部考核挑選,重視形貌與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