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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5 篇文章

賀勳 (四川舉人)

賀勳(),字振功,四川夔州府巫山縣籍,重慶府忠州人,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賀勳是康熙八年(1669年)己酉科四川鄉試第十三名舉人。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任直隸任縣知縣。任縣地處大陸澤下游,水患頻仍,田地淹沒,百姓苦於賦稅,多有逃亡。賀勳到任後,深入考察地形水勢,認為疏通故道工程浩大並損害現有農田,遂決心為民請命,請求蠲免受災田賦,詳細陳述災情,經直隸巡撫-{于}-成龍等力奏,獲朝廷批准,免除任縣水泊災田賦銀二千七百餘兩,使災民得以甦…

王原祁

王原祁(),字茂京,号麓臺,一号石師道人,江蘇太倉州(今江蘇太倉市)人。清代政治人物、画家,“四王”之一。 生平 王時敏之孫。王揆之子。康熙九年(1670年)進士,授任縣知縣。行取給事中,不久改中允。歷官有聲。曾為宮廷作畫並鑑定古畫,後任書畫譜館總裁。官至戶部左侍郎,人稱“王司農”。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入直南書房,康熙帝常觀其作畫。次年奉旨與孫岳頒、宋駿業、吳暻、王銓等《佩文齋書畫譜》100卷,康熙五十年(1711年)又主持《萬壽…

張光藻

張光藻(),字翰泉,安徽廣德州(今安徽省廣德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咸丰六年(1856年)丙辰科進士,授實錄館謄錄官。后署直隸保定府望都縣。同治二年,擔任直隸順德府任縣知縣。同治八年,署直隸正定府知府。同治九年(1870年),任天津府知府。 同治九年五月二十三日(1870年6月21日),“天津教案”爆发。張光藻受牵连,革職交刑部治罪、發黑龍江效力贖罪。两年后获释。光绪十年(1884年)卒。 著作 戍边期间,張光藻作诗三…

季芷

季芷(),字蘭如、蘭儒,號介菴,江南省常州府武進縣(今屬常州市)人。清朝政治人物。 順治四年(1647年)丁亥科第三甲第二十六名同進士出身。授福建福州府推官,以清廉勤政奉職。當時山賊蠢動,朝廷數次徵調季芷為監軍,自侯官縣永福翻山越嶺,勦撫數十萬賊眾,脅迫其解散。剖析疑獄、懲治誣告。例兼縣篆,公事案件絕不擱置不理。遷刑部江西清吏司主事。康熙八年(1669年)因事貶官直隸任縣知縣,為政崇尚簡易,廢黜煩苛催科無擾,斷案得情理。十二年(1673…

趙祥星

趙祥星(),清朝軍事將領。 生平 貢士出身。順治五年,任山西趙城縣知縣,后改直隸順德府任縣知縣。順治十四年,任福建道監察御史。順治十五年,任湖廣湖南巡按御史。順治十七年,任掌山東道監察御史。康熙元年,任兩浙巡鹽御史。康熙二年,任工科給事中,后改順天府府丞。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