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等法院
河南高等法院,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二級法院之一,屬於普通法院,行政組織上直屬司法行政部之監督;審級上以最高法院為上級審法院。 行政機構 省級機構 民國元年(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設司法部,河南省成立提法使司,內設地方審檢廳、初級審檢廳、典獄科等機構,任命俞紀瑞為提法使。 民國2年(1913年)廢除提法使司,成立河南省司法籌備處,負責全省司法行政。司法籌備處分設二科。第一科職能是:該處職員及未設法院各縣的幫審、管獄員任免懲戒事項;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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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等法院,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二級法院之一,屬於普通法院,行政組織上直屬司法行政部之監督;審級上以最高法院為上級審法院。 行政機構 省級機構 民國元年(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設司法部,河南省成立提法使司,內設地方審檢廳、初級審檢廳、典獄科等機構,任命俞紀瑞為提法使。 民國2年(1913年)廢除提法使司,成立河南省司法籌備處,負責全省司法行政。司法籌備處分設二科。第一科職能是:該處職員及未設法院各縣的幫審、管獄員任免懲戒事項;新法院…
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境内的审判机关,始建于1951年5月。法院位于渑池县会盟大道东段。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