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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互法

三互法是漢朝時期中央集权下的一種官員任職迴避制度,基本自漢武帝以後,漢朝的某個州的刺史不能為本州人,某個郡的太守不能為本郡人。且東漢中期之後,迴避任職制度更加嚴格,發展為三州和婚姻之家不能相互前往對方所在的地方做官。即甲州人士要是前往乙州當官,乙州人士同時前往丙州當官,則丙州人士不能前往乙州和甲州當官。至於婚姻方面,則是甲乙兩家若通婚,甲不能前往乙所在的州郡當官,乙不能前往甲所在的州郡當官。不過州吏和郡吏基本為本州或本郡人擔任,所以不在…

三辅

三輔是漢代负责治理京畿長安附近地方行政事务三个長官的合称,清代指北京直隶省。故秦內史,乃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後來三輔一詞便用來指稱長安一帶的地區,例如《三輔黃圖》便是長安地區的地圖。 漢景帝二年(公元前155年)分内史为左、右内史,与主爵中尉(不久改为主爵都尉)共治長安城中,所辖皆京畿之地,故合称“三輔”。漢書记载:“三輔举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请之。”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主爵都尉、左、右内史为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