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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事務局

歐洲議會事務局(Bureau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是由歐洲議會負責與預算、管理組織和人事問題。它由歐洲議會主席、所有14位副主任和五位財務官(以諮詢身份)組成。他們由總統投票選出,任期兩年半(可連任)。選舉通常在每個議會任期的開始和中點舉行。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歐洲議會秘書處

歐洲議會秘書處()是歐洲議會的行政機關,首長為秘書長。秘書處總部位於盧森堡市。 秘書長 歐洲議會秘書長由歐洲議會事務局任命。該職位負責行政管理並協助議長、歐洲議會議員和議會機構。他們還處理日常事務營運並準備預算估算的基本報告。秘書長也必須與議長一起簽署議會和歐盟部長理事會通過的所有法案。 法律服務局 議會的法律服務局就歐盟法律事務向議員和機構提供建議,協助起草立法並在法院代表議會。 總署 ]] 議長職務 議長職務總署(DG PRES)組…

歐洲聯盟各國議會

欧洲联盟各國議會()是指各欧洲联盟成员国的议会。它們在欧洲联盟的框架内具有一定程度的制度化影響,這一影響已根據里斯本條約得到擴大,包括更強的審查擬議的歐盟法律的權利。 列表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歐洲議會副議長

欧洲议会目前共常设14名欧洲议会副議長(),主要職責為代理欧洲议会议长主持歐洲議會全體會議。 角色 副議長是歐洲議會事務局成員,並在主席不在主持會議時主持全體會議。議長也可以將任何職責、任務或權力委託給其中一位副議長。由主席會議指定的三名副議長在傳統上比其他人擁有更大的權力:參加調解委員會的權利。 副議長在議長選舉後選出,選舉每兩年半選舉一次,或在職位空缺時舉行。 第6屆議會 ;2004年7月30日至2007年1月16日 按選出順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