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裁判所
在聖職部]] 宗教裁判所()原本是天主教會的司法程序,教會法官得以在其管轄範圍內主動發起、調查並審理案件。隨著時間推移,「宗教裁判所」一詞逐漸成為中世纪與宗教改革時代多種由國家組織設立之法庭的統稱,其主要目的在於透過此種司法程序打擊異端、叛教、褻瀆、巫術以及被視為偏離正統的習俗。宗教裁判所往往會利用暴力、隔離、酷刑或施以酷刑的威脅,以迫使被告作出自白或檢舉他人。以鎮壓尤其是叛教與異端為目的的宗教裁判制度,最早可追溯至12世紀的法蘭西王國…
共 1 篇文章
在聖職部]] 宗教裁判所()原本是天主教會的司法程序,教會法官得以在其管轄範圍內主動發起、調查並審理案件。隨著時間推移,「宗教裁判所」一詞逐漸成為中世纪與宗教改革時代多種由國家組織設立之法庭的統稱,其主要目的在於透過此種司法程序打擊異端、叛教、褻瀆、巫術以及被視為偏離正統的習俗。宗教裁判所往往會利用暴力、隔離、酷刑或施以酷刑的威脅,以迫使被告作出自白或檢舉他人。以鎮壓尤其是叛教與異端為目的的宗教裁判制度,最早可追溯至12世紀的法蘭西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