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疏
楊琳關於廣州十三行的奏折]] 奏疏、章表,是東亞古代官吏書寫給君主的文书,皇帝用硃砂紅筆親手批諭後發還原奏人。章表分用以謝恩為「章」,用以陳述事實為「表」。奏疏的内容有多個種類,包括言事、对策、请安等。 明朝分題、奏、表、講章、書狀、文冊、揭帖、制對、露布與譯。 揭帖經「緘封」則稱為密揭,因不經內閣《實錄》並不記載這些密揭內容。密疏早在漢代就有,密揭則在明初與內閣制度一起形成 。密揭格式上類揭帖,形式上又像密疏,在明萬曆朝得到很大的應用…
共 2 篇文章
楊琳關於廣州十三行的奏折]] 奏疏、章表,是東亞古代官吏書寫給君主的文书,皇帝用硃砂紅筆親手批諭後發還原奏人。章表分用以謝恩為「章」,用以陳述事實為「表」。奏疏的内容有多個種類,包括言事、对策、请安等。 明朝分題、奏、表、講章、書狀、文冊、揭帖、制對、露布與譯。 揭帖經「緘封」則稱為密揭,因不經內閣《實錄》並不記載這些密揭內容。密疏早在漢代就有,密揭則在明初與內閣制度一起形成 。密揭格式上類揭帖,形式上又像密疏,在明萬曆朝得到很大的應用…
驳议,即辩驳、议论。又可指臣属向皇帝的上书的一种奏议,后来统指在上书中驳正别人的议论,创始于汉代。汉代臣下对重大政事有异议者上呈皇帝之文书。 蔡邕《独断·卷上》中说“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又说“其有疑事,公卿百官会议,若台阁有所正处,而独执异意者,曰驳议。驳议曰‘某官某甲议以为如是’。下言‘臣愚戆议异’。其非驳议不言议异。其合于上意者,文报曰‘某官某甲议可’。”如唐代柳宗元有《驳复仇议》等。 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