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魯士省份
普魯士省份()是1815年至1946年間普魯士的主要行政區劃。普魯士的行省制度是在1815年斯泰因-哈登貝格改革中引入的,主要由公國和歷史地區組成。省被劃分為幾個行政區(Regierungsbezirke),再細分為地區(Kreise),然後再細分為最低級別的鄉鎮(Gemeinden)。省是普魯士王國和普魯士自由邦的最高行政級別,直到1933年納粹德國對省轄的區域建立了事實上的直接統治並設立了大區。普魯士的行省制度與其本身在1946被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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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魯士省份()是1815年至1946年間普魯士的主要行政區劃。普魯士的行省制度是在1815年斯泰因-哈登貝格改革中引入的,主要由公國和歷史地區組成。省被劃分為幾個行政區(Regierungsbezirke),再細分為地區(Kreise),然後再細分為最低級別的鄉鎮(Gemeinden)。省是普魯士王國和普魯士自由邦的最高行政級別,直到1933年納粹德國對省轄的區域建立了事實上的直接統治並設立了大區。普魯士的行省制度與其本身在1946被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