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朝藩王列表
晉朝藩王列表列出兩晉時期晉朝冊封的諸侯國所有的藩王。 諸王在位年份,依《史記》、《漢書》各表體例,以初封、改封、復封之年作為元年開始計算,繼位者以先王去世之年的隔年作為元年開始計算。 國統未變而改封者,列入同一表;國名相同而國統不同者,列入不同表。 京兆府君系藩王 安平國→長樂國→安平國 義陽國→棘陽國 河間國→章武國 隨國 東平國→竟陵國 勃海國→太原國→中丘國 下邳國 高陽國 常山國 沛國 彭城國 隴西國→高密國 東海國 東燕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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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朝藩王列表列出兩晉時期晉朝冊封的諸侯國所有的藩王。 諸王在位年份,依《史記》、《漢書》各表體例,以初封、改封、復封之年作為元年開始計算,繼位者以先王去世之年的隔年作為元年開始計算。 國統未變而改封者,列入同一表;國名相同而國統不同者,列入不同表。 京兆府君系藩王 安平國→長樂國→安平國 義陽國→棘陽國 河間國→章武國 隨國 東平國→竟陵國 勃海國→太原國→中丘國 下邳國 高陽國 常山國 沛國 彭城國 隴西國→高密國 東海國 東燕國→新…
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年),開建五等,子爵為第四等,官品第一,分大國子(地方五十里,食邑800戶)、次國子(地方四十五里,食邑600戶)兩級,封國的名稱並不一定採用縣名,封國也並未納入到郡縣行政體系中 後來,子爵分為開國縣子、五等縣子二等。開國縣子為第二品爵,以縣為國,改稱縣令長為“子相”,封國納入到了郡縣行政體系中。子國置典書令、典祠令、典衛令、治書、世子庶子、陵長、廟長、牧長、謁者、中大夫、舍人、典醫丞、典府丞等官。五等縣子為虛封爵…
晉朝皇后及妃嬪列表列出中國歷史上晉朝所有的君主配偶。 晉 西晉 東晉 桓楚 注释 參見 中國皇后及妃嬪列表 先秦王后及妃嬪列表 秦漢皇后及妃嬪列表 三国皇后及妃嫔列表 十六國皇后及妃嬪列表 南朝皇后及妃嬪列表 北朝皇后及妃嬪列表 唐朝皇后及妃嬪列表 五代皇后及妃嫔列表 十国皇后及妃嫔列表 宋朝皇后及妃嬪列表 遼朝皇后及妃嬪列表 金朝皇后及妃嬪列表 西夏皇后及妃嬪列表 元朝皇后及妃嬪列表 明朝皇后及妃嫔列表 *清朝皇后及妃嫔列表
此列表列出中國晉朝君主所生的子女,包括追封君主之子女。 西晉 東晉 注釋 參見 先秦君主子女列表 秦漢君主子女列表 三國君主子女列表 南朝君主子女列表 北朝君主子女列表 唐朝君主子女列表 五代十國君主子女列表 宋朝皇子女列表 遼金西夏君主子女列表 元朝君主子女列表 明朝君王子女列表 清朝皇子女列表
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年),開建五等,侯爵為第二等,官品第一,分大國侯(地方七十里,食邑1600戶)、次國侯(地方六十五里,食邑1400戶)兩級,封國的名稱並不一定採用縣名,封國也並未納入到郡縣行政體系中。西晉泰始元年(265年),增設郡侯。咸寧三年(277年),規定除宗室推恩之外不得再封授五等爵。 東晉新制侯爵分為開國縣侯(實封)、五等縣侯(虛封)两个等级。開國縣侯為第二品爵,以縣為國,改稱縣令長為“侯相”,封國納入到了郡縣行政體系中…
晉朝的二十等爵制承襲魏制。列侯爵二十級,分縣侯(西晉時,封地縣令長改稱“侯相”。 以下的列表,列出晉朝可考的列侯。 縣侯 曹魏舊爵 宋侯 晉陽侯 鄚侯 新野侯 良成侯 樂城侯 定陵侯 昌邑侯 開陽侯 觀津侯 京陵侯 容城侯 廣年侯 晉武帝始封 西鄂侯 丹水侯 當陽侯 某侯 武當侯 九門侯 晉元帝始封 烏程縣侯 陽武縣侯 東遷縣侯 漢安縣侯 柴桑縣侯 臨湘縣侯 丹楊縣侯 尋陽縣侯 武康縣侯 興道縣侯 始封者不詳 成都縣侯 常乐縣侯 其他 …
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年),開建五等,侯爵為第二等,官品第一,分大國侯(地方七十里,食邑1600戶)、次國侯(地方六十五里,食邑1400戶)兩級,封國的名稱並不一定採用縣名,封國也並未納入到郡縣行政體系中。西晉泰始元年(265年),增設郡侯。咸寧三年(277年),規定除宗室推恩之外不得再封授五等爵。 東晉新制侯爵分為開國縣侯(實封)、五等縣侯(虛封)两个等级。開國縣侯為第二品爵,以縣為國,改稱縣令長為“侯相”,封國納入到了郡縣行政體系中…
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年),開建五等,男爵為最低的一等,官品第一,分大國男(地方四十里,食邑400戶)、次國男(地方三十五里,食邑200戶)兩級,封國的名稱並不一定採用縣名,封國也並未納入到郡縣行政體系中 後來,男爵进一步分為開國縣男、五等縣男两个等级。開國縣男為第二品爵,以縣為國,改稱縣令長為“男相”,封國納入到了郡縣行政體系中。男國置典書令、典祠令、典衛令、治書、世子庶子、陵長、廟長、牧長、謁者、中大夫、舍人、典醫丞、典府丞等官。五…
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年),復五等爵,公爵為最高的一等,官品第一,分郡公、縣公兩級。郡公以郡為國,封國置“相”,相當於郡之太守。縣公之國方七十五里,食邑一千八百戶,封國的名稱並不一定採用縣名,封國也並未納入到郡縣行政體系中。東晉時,縣公以縣為國,改稱縣令長為“公相”,封國納入到了郡縣行政體系中。 咸熙元年之制,縣公國置相、典祠令、典书令、典卫令、典礼令等官,车前司马(10人)、旅贲(40人)等吏,國主置妾6人。西晉泰始六年(270年),…
魏元帝咸熙元年(264年),開建五等,伯爵為第三等,官品第一,分大國伯(地方六十里,食邑1200戶)、次國伯(地方五十五里,食邑1000戶)兩級,封國的名稱並不一定採用縣名,封國也並未納入到郡縣行政體系中 後來,伯爵分為開國縣伯、五等縣伯二等。開國縣伯為第二品爵,以縣為國,改稱縣令長為“伯相”,封國納入到了郡縣行政體系中。伯國置典書令、典祠令、典衛令、治書、世子庶子、陵長、廟長、牧長、謁者、中大夫、舍人、典醫丞、典府丞等官。五等縣伯為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