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明朝淮安府通判

共 8 篇文章

沈和

沈和(),字用禮,浙江杭州府仁和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正統三年(1438年)戊午科浙江鄉試第四十名。正統十年(1445年)乙丑科會試第五十七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十一名。歴官淮安府通判,天顺八年八月升安慶府知府,改江西撫州府知府。 家族 曾祖父沈志道。祖父沈文潤。父亲沈富。母胡氏。具慶下。兄敬、安。弟讓、儉。娶褚氏。 参考

丁如臯

丁如皋(),字廷欽,浙江處州府縉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丁如皋個性孝友端正、家貧力學,是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浙江鄉試舉人,授德興知縣,到任後說:「人民為國本,士子為席珍,知縣不愛民,即造士不盡職。」在當地捐俸修學、課士衡文、周濟貧生、協助婚葬、設置學田、修建倉庫、謝絕苞苴,陞任淮安通判,以興利除害己任,淮安人民有歌謡:「片紙不到堂,一錢不人囊。」著有《禮記家說》、《訓子錄》流傳,死後入祀鄉賢祠。 引用 參考文獻 光緒《縉…

蒿賓

蒿賓(),字大賓,山東兗州府滕縣民籍,直隸清河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三年(1534年)甲午科山東鄉試第五十四名舉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中式戊戌科會試第二百三十三名,登第三甲第一百二十五名進士。授浙江缙云县知县,官至淮安府通判。 家族 曾祖蒿友;祖父蒿明;父蒿恕,母牛氏;繼母鄒氏。具庆下。弟蒿儒。 参考文献

李文餘

李文餘(),字廷積,號西江,福建漳州府平和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福建鄉試第二十四名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會試第二百五十六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九名進士。礼部观政,本年八月授萧山知县,隆慶二年(1568年)六月升长沙府同知,六年七月降和州判官,八月升颍上知县,万历二年(1574年)二月升应天府通判,丁忧。八年二月復除顺天府,九年二月降陈州同知,十年二月升淮安府通判,十一年十一月升…

曹梅

曹梅(),字子和,號龍洲,直隸河間府滄州鹽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順天府鄉試第五十八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四十五名進士。都察院观政,授户部主事,管理收取京师商税,四十二年謫陕西華州同知,四十四年升直隶淮安府通判,隆慶元年(1567年)升湖广德安府同知,遷任南京户部员外郎,榷扬州商税,所得税款一钱不染,为一时廉能之冠。官至南户部郎中。政事之暇,手不释卷。 家族 曾祖曹海…

李苘

李(),字子藎,號環洲,山東青州府壽光縣稻田人,軍籍,原籍臨朐縣,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山東鄉試第十三名舉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聯捷壬戌科會試第二百三十八名,三甲第一百三十九名進士。初授河南宜阳知县,四十四年(1565年)升户部主事,四十五年改苏州府教授,隆慶元年(1567年)升淮安府通判,丁父忧归。服阕,六年(1572年)起补保定府通判,擢知山西澤州,万历元年(1573年)升太原府同知,六年任满,…

蔡元相

蔡元相(),江西廣信府弋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四年(1576年),蔡元相中式丙子科江西鄉試舉人,次年(1577年)會試中副榜,授浙江西安知縣,任內聽斷明允,因為供養雙親而致仕,縣民鑄造銅像、建立生祠祭祀他;不久經兩道詔令起復,陞任淮安通判,半年後辭官歸鄉,九十歲去世。 引用 參考文獻 *同治《弋陽縣志》·卷九·人物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