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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津事件

大津事件(、),是一起於1891年5月11日发生在日本的殺人未遂事件。當時俄罗斯帝国皇太子尼古拉(即后来的沙皇尼古拉二世)正在日本滋賀縣大津市访问,途中被突然冒出的警備巡查津田三藏企圖刺殺。此事件令當年日本政府陷入空前的危机,尤其考驗甫定案一年的《大日本帝國憲法》之威信,與世界強權外交關係也自此生出变数。 历史 的照片]] 1891年俄羅斯帝國皇太子尼古拉前往海参崴主持出席西伯利亞鐵路開工儀式時,順道訪問日本。日本政府为了接待尼古拉访日…

长崎事件

长崎事件(亦称镇远骚动),日方又称長崎清國水兵事件,是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清朝北洋水师造访日本長崎市的期间,因清軍違法亂紀而引發的一宗暴動事件。事件最终以双方的妥协而不是清廷的单方面退让收场,所以有人认为这是清廷在鸦片战争之后的第一次对日外交胜利。然而此事件也種下日本民間反清情緒的種子,被視為甲午戰爭的原因之一。 缘起 1886年7月,当时尚未正式成军的北洋艦隊奉李鸿章之命抵达朝鲜元山一带巡弋操演“以振国威”,后又奉命前往俄国海參…

特别高等警察

特別高等警察,簡稱特高警察、特高課或特高,是日本帝國的秘密警察組織,以維持治安為目的,打擊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等危害社會體制活動的思想,也保障國內安全。特高警察之職能大概相似於美國聯邦調查局,負責政治團體的調查工作,這種分法來自德國與法國行政法用語。 1910年8月21日,內務省警視廳設立特別高等課,監控社會運動。1925年,《治安維持法》施行,是特高警察的執法依據。1932年6月,警視廳特別高等課昇格為特殊高等部。 第二次中日战争前,日…

警防团

警防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日本设立的保护民众免受空袭或灾害的组织。任务是支持警察和消防部门。 历史 1939年1月25日颁布,4月1日实施《警防團令》。把消防組和合并为警防团。除了常规的“水火扑救”,还承担“防空监视”、“警报”、“灯火管制”、“警戒警戒”、“交通管制”、“受害人紧急救助”、“毒气防护”、“避难场所管理”。原则上编制体系为:本部―各分團―部―班。根据规模不同,地区编制差异较大。警防團員的階級从上到下依次为:團長、副團長、…

消防組

消防組(しょうぼうぐみ)是太平洋戰爭前日本、臺灣的消防機關。臺語至今仍有稱消防隊為「消防組」的用法。 日本的消防組 明治維新後,各地的消防組織繼承町火消等舊幕藩時代之組織,名稱也因地而異,稱為「消防組」、「火消組」、「水火防組」等。營運方式分為市町村的「公設」組織和地域住民的「私設」組織。 明治27年(1894年),日本政府制定「消防組規則」(明治27年勅令第15號),確立全國統一的制度。昭和14年(1939年),根據「警防團令」,消防…

樺太廳警察部

)接受軍事教練(因與苏联边界接壤之特殊情況下,故比起其他府縣警察配置較多的重武裝。]] 在北緯50度線之國境標柱站崗的樺太廳警察部日本國境警察隊員。]] 樺太廳警察部(日語:からふとちょうけいさつぶ),最後在戰前內務省監督下、樺太廳之樺太廳警察部編入府縣警察部,管轄區域為南庫頁島。 而樺太島和日本本土都執行共通法之規定,組織結構方面和北海道廳警察部大體上是一樣的。 1945年(昭和20年)8月因蘇聯軍隊入侵,樺太廳警察部行政運作實際上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