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君主 (1922年—1949年)
現今的愛爾蘭共和國是愛爾蘭自由邦的繼承國,愛爾蘭自由邦的存在時間為1922年12月至1937年12月。愛爾蘭自由邦成立之初,根據其憲法和《英愛條約》的條款,實行君主立憲制。英國君主為愛爾蘭自由邦的國家元首,由總督代表其在愛爾蘭自由邦行使憲法職責,總督根據愛爾蘭自由邦官員的建議履行英國君主的大部分職責。 1931年通過的1931年西敏法規授予大英國協各個自治領更大的主權,因此愛爾蘭自由邦在1936年針對英國國王愛德華八世退位而頒布的《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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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的愛爾蘭共和國是愛爾蘭自由邦的繼承國,愛爾蘭自由邦的存在時間為1922年12月至1937年12月。愛爾蘭自由邦成立之初,根據其憲法和《英愛條約》的條款,實行君主立憲制。英國君主為愛爾蘭自由邦的國家元首,由總督代表其在愛爾蘭自由邦行使憲法職責,總督根據愛爾蘭自由邦官員的建議履行英國君主的大部分職責。 1931年通過的1931年西敏法規授予大英國協各個自治領更大的主權,因此愛爾蘭自由邦在1936年針對英國國王愛德華八世退位而頒布的《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