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公信街6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之一,巡回区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湖南省。 沿革 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一直存在,但未形成制度。例如200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在辽宁省沈阳市对刘涌案进行提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刑事案件进行提审,这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地方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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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公信街6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庭之一,巡回区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湖南省。 沿革 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审判一直存在,但未形成制度。例如2003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在辽宁省沈阳市对刘涌案进行提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刑事案件进行提审,这种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地方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