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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國行政圈

帝国行政圈(,复数形式;,复数形式),也可译作帝国大区,是神圣罗马帝国的行政体系,囊括了其诸多成员国,但最初不包括选帝侯和哈布斯堡王朝世袭领地。1500年马克西米利安一世为改进帝国的治理而推动改革,建立了这一体系,并一直沿用至1806年。 建立 1500年的奥格斯堡议会通过了一项帝国法令,以应对对体制的破坏,并执行帝国枢密法院先前的裁定。帝国被分为六个部分(不包括选帝侯领土)。1515年的特里尔议会上,这六个分区被定义为帝国的行政单位。…

选举让步协议

选举让步协议(拉丁语:capitulatio caesarea;)最初是欧洲部分地区(主要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书面协议,从13世纪开始,采邑主教候选人必须在选举空缺主教前同意大教堂分会(cathedral chapter)提出的一系列前提条件。 从1519年查理五世皇帝的选举开始,选帝侯向未来的皇帝提出了类似的选举让步协议。在主教和皇帝的选举让步协议中,候选人发誓如果他当选,将尊重让步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让步协议通常重申选帝侯的特权,…

帝国枢密法院

的帝国枢密法院开庭公审时的场景]] 帝国枢密法院( ; ) ,也译帝国高等法院、帝国最高法院,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两个最高司法机构之一(另一个是维也纳的帝国宫廷法院)。它根据沃尔姆斯帝国议会的决议于1495年创立,直至于1806年随着帝国解体、皇帝退位而停止运作。神圣罗马帝国的所有法律诉讼都可以提交至帝国枢密法院审理,除非该领土的统治者有所谓的不上诉特权。另一个例外是刑法,只有在违反基本程序规则的情况下,帝国枢密法院才能进行干预。 历史 前…

帝国咨政院

帝国咨政院(德语:Reichsregiment)是指1500年和1521年神圣罗马帝国设立的两个机构,在制度设计时被设想为一个独立于皇帝的、由帝国各阶层掌握权力的“帝国政府”,其目的是将皇帝的统治权力排除在外,独立行使帝国的行政权力。两者都由皇帝或其副手和20名(后来是22名)帝国政治体的代表组成,在这两次改革中,帝国资政院都位于帝国自由城市纽伦堡。建立一个有效的帝国咨政院是16世纪初诸侯们尝试进行的帝国改革的核心内容,但由于皇帝的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