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帝國基本法
《俄罗斯帝国基本法》()于1906年4月23日(儒略历4月10日)俄罗斯帝国杜马开始运作的前一天,由俄罗斯帝国政府颁布。基本法等同於憲法,定义了政府架构,确立全俄罗斯皇帝为绝对的领袖,皇帝完整控制行政、外交政策、教会事务以及军事武力,限定了帝国杜马的政治位阶。立法机构分为两院,上议院为帝国议会,下议院为帝国杜马。 帝国杜马议员由选举产生,帝国议会一半由皇帝任命,另一边由东正教会等组织选出。法律制定必须经由国家杜马与大臣会议審查通過,惟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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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帝国基本法》()于1906年4月23日(儒略历4月10日)俄罗斯帝国杜马开始运作的前一天,由俄罗斯帝国政府颁布。基本法等同於憲法,定义了政府架构,确立全俄罗斯皇帝为绝对的领袖,皇帝完整控制行政、外交政策、教会事务以及军事武力,限定了帝国杜马的政治位阶。立法机构分为两院,上议院为帝国议会,下议院为帝国杜马。 帝国杜马议员由选举产生,帝国议会一半由皇帝任命,另一边由东正教会等组织选出。法律制定必须经由国家杜马与大臣会议審查通過,惟最…
《马来亚联合邦宪法》(;;简称:「马来亚宪法」)是马来亚联合邦的宪法和最高法律。该宪法由所领导的里德委员会于1956年6月开始起草、1957年6月获英国国会通过、1957年8月15日获英属马来亚联合邦立法会通过、部分条款于1957年8月29日生效,并于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联合邦从大英帝国独立当天正式完全生效。 《马来亚联合邦宪法》全文共有12个章节,主要重点包括将联邦政府权力分成三个部分,即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之间皆受到的唯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