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尔政治
安道爾公國的政治體制實行議會君主立憲制和多黨制。行政權由政府行使,被稱為“首相”;立法權屬於政府和國會;司法權獨立於行政權和立法權之外。 1993年之前,安道爾公國的政治制度內並無明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的劃分。在1993年通過並核准的《》中,確立安道爾公國是一個主權議會民主國家;而烏赫爾教區總主教與法國總統被保留為安道爾兩大公{{efn|1=此處稱呼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資料。 | | |- | align=left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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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道爾公國的政治體制實行議會君主立憲制和多黨制。行政權由政府行使,被稱為“首相”;立法權屬於政府和國會;司法權獨立於行政權和立法權之外。 1993年之前,安道爾公國的政治制度內並無明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的劃分。在1993年通過並核准的《》中,確立安道爾公國是一個主權議會民主國家;而烏赫爾教區總主教與法國總統被保留為安道爾兩大公{{efn|1=此處稱呼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資料。 | | |- | align=left | ' | …
安道尔大公代表,职能与总督类似,由安道尔大公任命,负责在国家事务中起到代表大公的作用。本文所述大公包括原富瓦伯爵和烏格爾主教,以及现烏格爾主教和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安道尔宪法颁布前,主教代表与法兰西代表头衔分别为Veguers和Viguiers,此后改称各大公驻安道尔个人代表()。 主教代表 法兰西代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