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琦
第五琦(),字禹珪,唐代京兆长安(在今陕西省西安市境)人,是唐肅宗起用的財經大臣。第五琦是“榷盐法”的創製者,又建議設立“租庸使”,利用租庸使繞過正式官員直接辦事。 生平 十五岁明经及第,释褐黄梅尉,任揚子丞,天宝初年(应当是742年至746年期间),擔任陕郡太守韋堅从事,後因韋堅事牽連,被贬南丰尉。至德元年(756年),任山南第五道度支使,作榷盐法,改私盐为官營。官至御史中丞,以筹措军费,仍入不敷出。乾元元年(758年)又建议发行虚价…
共 1 篇文章
第五琦(),字禹珪,唐代京兆长安(在今陕西省西安市境)人,是唐肅宗起用的財經大臣。第五琦是“榷盐法”的創製者,又建議設立“租庸使”,利用租庸使繞過正式官員直接辦事。 生平 十五岁明经及第,释褐黄梅尉,任揚子丞,天宝初年(应当是742年至746年期间),擔任陕郡太守韋堅从事,後因韋堅事牽連,被贬南丰尉。至德元年(756年),任山南第五道度支使,作榷盐法,改私盐为官營。官至御史中丞,以筹措军费,仍入不敷出。乾元元年(758年)又建议发行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