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同性婚姻
哥倫比亞從2007年開始承認一起生活超過兩年的同志伴侶能締結民事結合,之後其最高法院陸續裁決同性伴侶享有愈來愈多異性婚姻內的權利。2016年3月起哥倫比亞政府也開始承認在海外地區合法締結的同性婚姻。 最高法院裁決 2011年7月26日哥倫比亞最高法院裁決同性伴侶應享有與異性伴侶因締結婚姻而產生的所有權利,當時最高法院並要求國會必須在兩年內完成同性婚姻的法制化,或制定類似婚姻的同性伴侶法,。若在2013年6月20日前未能制定,則同性伴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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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從2007年開始承認一起生活超過兩年的同志伴侶能締結民事結合,之後其最高法院陸續裁決同性伴侶享有愈來愈多異性婚姻內的權利。2016年3月起哥倫比亞政府也開始承認在海外地區合法締結的同性婚姻。 最高法院裁決 2011年7月26日哥倫比亞最高法院裁決同性伴侶應享有與異性伴侶因締結婚姻而產生的所有權利,當時最高法院並要求國會必須在兩年內完成同性婚姻的法制化,或制定類似婚姻的同性伴侶法,。若在2013年6月20日前未能制定,則同性伴侶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