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心理學
法庭心理學(英語:')又稱法律心理學、法證心理學、法醫心理學、司法心理学*,是心理學的一個分支,內容涉及到法律。法庭心理學的主要部分是參與刑事司法體系的工作。這是運用心理學的方法和原則,並把它們應用到法律制度,而主要是在法庭上。 1893年授業於哥倫比亞大學的詹姆斯·麥基恩·卡特爾教授,是第一個研究和學習證詞心理的人。 簡介 始於十八世紀,古希臘人和羅馬人最先在法律上引入「瘋狂」的概念。現今社會,作為心理學的一個分支,法庭心理學已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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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心理學(英語:')又稱法律心理學、法證心理學、法醫心理學、司法心理学*,是心理學的一個分支,內容涉及到法律。法庭心理學的主要部分是參與刑事司法體系的工作。這是運用心理學的方法和原則,並把它們應用到法律制度,而主要是在法庭上。 1893年授業於哥倫比亞大學的詹姆斯·麥基恩·卡特爾教授,是第一個研究和學習證詞心理的人。 簡介 始於十八世紀,古希臘人和羅馬人最先在法律上引入「瘋狂」的概念。現今社會,作為心理學的一個分支,法庭心理學已經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