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兵役制度
臺灣兵役制度依照中華民國法律,實施募徵併行的義務役徵兵政策,所有達到服役年齡的合格男子均須服1年常備兵役、或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 台灣歷史上,早期以招募志願從軍為主,徵兵制度始見於1945年1月日本統治末期,為第二次世界大战戰場之人力需求而產生。二戰後台灣進入中華民國時代,由於第二次國共内战失利,中華民國政府自1949年12月起在臺灣實施徵兵制度。1949年至1987年,陸軍服役2年,海空軍3年,1967年新增陸一特3年。1987年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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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兵役制度依照中華民國法律,實施募徵併行的義務役徵兵政策,所有達到服役年齡的合格男子均須服1年常備兵役、或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 台灣歷史上,早期以招募志願從軍為主,徵兵制度始見於1945年1月日本統治末期,為第二次世界大战戰場之人力需求而產生。二戰後台灣進入中華民國時代,由於第二次國共内战失利,中華民國政府自1949年12月起在臺灣實施徵兵制度。1949年至1987年,陸軍服役2年,海空軍3年,1967年新增陸一特3年。1987年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