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市
北平市,簡稱「平」或「平市」,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12個院轄市之一。北京在民國元年(西元1912年)至17年(西元1928年)期間為中華民國首都,當時稱為「京兆地方」。1928年東北易幟,中華民國結束分裂局面,國民政府將其改名「北平」,並設行政院直轄的院轄市。 名稱 明代以前,“北平”是保定、天津蓟州区一帶區域的名称,从未用于今北京及附近地区。明初攻占元大都以后,废除大都路,改设北平府。永乐迁都后北平府改为京师顺天府。 歷史沿革 民国3…
共 1 篇文章
北平市,簡稱「平」或「平市」,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12個院轄市之一。北京在民國元年(西元1912年)至17年(西元1928年)期間為中華民國首都,當時稱為「京兆地方」。1928年東北易幟,中華民國結束分裂局面,國民政府將其改名「北平」,並設行政院直轄的院轄市。 名稱 明代以前,“北平”是保定、天津蓟州区一帶區域的名称,从未用于今北京及附近地区。明初攻占元大都以后,废除大都路,改设北平府。永乐迁都后北平府改为京师顺天府。 歷史沿革 民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