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好文
李好文,字惟中,大名府東明(今山東省東明縣)人,元朝文人,至治元年(1321年)進士,官至光祿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以翰林學士承旨一品俸祿終其身。撰有《長安志圖》、《大寶龜鑑》。 生平 至治元年(1321年),李好文登第進士,被任命為大名路濬州判官。入朝擔任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國子助教。 泰定四年(1327年),李好文擔任太常博士。當時有竊賊偷太廟已故君王的牌位,李好文根據禮教,勸說將已故君王牌位採用木制,金玉祭器則放置在其他地方。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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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好文,字惟中,大名府東明(今山東省東明縣)人,元朝文人,至治元年(1321年)進士,官至光祿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以翰林學士承旨一品俸祿終其身。撰有《長安志圖》、《大寶龜鑑》。 生平 至治元年(1321年),李好文登第進士,被任命為大名路濬州判官。入朝擔任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國子助教。 泰定四年(1327年),李好文擔任太常博士。當時有竊賊偷太廟已故君王的牌位,李好文根據禮教,勸說將已故君王牌位採用木制,金玉祭器則放置在其他地方。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