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倫敦地方政府

共 4 篇文章

倫敦市長

倫敦市長()是英國大倫敦的行政首長,由大倫敦地區的居民直接選舉產生。市長一職起源於1998年大倫敦政府公投案獲通過後,自2000年起設立,成為英國史上首個直選市長職位。 在倫敦,倫敦市長是大倫敦政府的行政長官,負責制定英國首都的區域發展及履行策略性服務職能,並在國內及海外捍衛及推廣倫敦。市長施政受倫敦議會監督及問責,不時須與32個自治市鎮及倫敦市的地方政府進行合作。 現任市長是工黨籍的簡世德爵士,自2016年5月9日就職至今。 沿革 自…

倫敦自治市鎮

倫敦自治市镇(),又译为倫敦自治市、伦敦区,是大倫敦下設的地方行政地區,共32個。靠內的12個加上倫敦市()統稱內倫敦,靠外的20個統稱外倫敦。 雖然地理位置在大倫敦內而常被誤會,但倫敦市是一個擁有特殊地位的城市,在行政上與大倫敦同等級,並不是倫敦自治市之一。 倫敦自治市鎮列表 參見 * 自治市鎮

倫敦議會

倫敦議會()是大倫敦地區的的監察機關,成立於2000年。作為一個不具立法權力的合議性議會,其主要職責是監督倫敦市長的工作、審核市長的財政預算案及各項策略、調查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問題並提出建議。 目前倫敦議會的最大黨是工黨,有11個議席。第二大黨是保守黨,有8個議席。綠黨、自由民主黨和改革黨也在倫敦議會有議席。 職責 倫敦議會作為大倫敦地區最高民意機關,代表倫敦市民監督倫敦市長的施政及策略性計劃。大致而言,議會的主要職權包括: 對倫敦市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