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保加利亞LGBT權益

共 2 篇文章

保加利亞LGBT權益

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者(LGBT)在保加利亞的權益受法律保障,但該國目前未開放同性婚姻。 歷史 在保加利亞歷史上,同性戀非刑事化始於1858年,當時保加利亞仍為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一部份。1878年,保加利亞脫離鄂圖曼土耳其獨立。然而,1896年保加利亞修改刑法,16歲以上的男同性戀性行為需被處以6個月有期徒刑。這項刑罰在1951年3月13日加長,同性性行為在保加利亞需被處以最長3年的有期徒刑,併科罰金。 1968年5月1日…

保加利亞同性結合關係

保加利亞不承認任何形式的同性結合關係。而同性婚姻、同性伴侶註記及同性伴侶領養等主題近年來受到頻繁討論。 定義婚姻為一男一女之間的結合,明確禁止同性婚姻。僅有民事婚姻受到保加利亞法律的承認。 註記伴侶關係 2008年和2009年期間,有許多政治家、宗教領系、同志運動者和其他個人在數個國家電視台上對伴侶註記制度進行辯論。截至2009年4月,有一場關於推動同性伴侶註記的辯論。政府曾建議國民議會應表決贊成包含註記伴侶關係()的新《家庭法》。 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