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是乌兹别克斯坦的中央銀行,是乌兹别克索姆的发钞行。它成立于1991年,总部位于塔什干。 依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124条以及《银行和银行活动法》第1条,央行是一个法人实体,一个公共机构,由国家全资拥有。但其在经济上是独立地管理控制自己收入及成本,国家不承担其债务责任。而在行政上中央银行对国家议会负责,但不受其领导。 历史 1991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通过《银行和银行活动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
共 3 篇文章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是乌兹别克斯坦的中央銀行,是乌兹别克索姆的发钞行。它成立于1991年,总部位于塔什干。 依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124条以及《银行和银行活动法》第1条,央行是一个法人实体,一个公共机构,由国家全资拥有。但其在经济上是独立地管理控制自己收入及成本,国家不承担其债务责任。而在行政上中央银行对国家议会负责,但不受其领导。 历史 1991年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通过《银行和银行活动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是負責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行政事務的機構。烏茲別克斯坦政府由乌兹别克斯坦总统、乌兹别克斯坦总理、各部部长和副部长等人負責。 自烏茲別克斯坦於1991年9月1日独立以来,乌兹别克斯坦政府的控制力度不斷加強,並且持續打擊該國的反对派团体,限制媒體自由以及群眾集會,而且該國的政府机构仍与苏联解体前的机构相似,不同的只是名稱有所變更。 参考文献
最高会议(乌兹别克语:Oliy Majlis)是乌兹别克斯坦的国家立法机关,实行两院制,由和组成。有关问题的审议规则是先由立法院进行,随后提交参议院。在总统就重大问题发表报告时,参议院和立法院可举行联席会议。会议要求公开透明。两院也可就其他重大问题举行联席会议。 立法院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会议立法院是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会议的下议院。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宪法第79条赋予立法院以绝对权力: 选举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最高会议立法院议长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