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公民運動
主權公民運動()大致上是一種有相似主張的訴訟當事人(主要是美國)、評論人、反對稅收示威者及金融產品推銷員。他們認為自己只聽命於一些對普通法制度的非正規詮釋,只要仗恃這些詮釋,就不受政府立法與司法程序約束。他們在美國境內不承認美元貨幣,又認為自己不受規管方面的立法約束,例如汽車登記、賦稅等等。該運動的參與者創作出「聯邦公民」的概念,視之「主權公民」的相反。他們聲稱自己受哄騙,所以接受了聯邦法律的某些範疇,令自己不知不覺間喪失了「不受立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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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公民運動()大致上是一種有相似主張的訴訟當事人(主要是美國)、評論人、反對稅收示威者及金融產品推銷員。他們認為自己只聽命於一些對普通法制度的非正規詮釋,只要仗恃這些詮釋,就不受政府立法與司法程序約束。他們在美國境內不承認美元貨幣,又認為自己不受規管方面的立法約束,例如汽車登記、賦稅等等。該運動的參與者創作出「聯邦公民」的概念,視之「主權公民」的相反。他們聲稱自己受哄騙,所以接受了聯邦法律的某些範疇,令自己不知不覺間喪失了「不受立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