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藍婚變
唐藍婚變是中華民國電影演員藍蘋和唐納的感情風波,唐納因此二度自殺,引發娛樂界轟動。 背景 1935年春,唐納為藍蘋在上海金城大戲院公演的易卜生名劇《娜拉》撰寫推薦文章,稱讚她是「一顆耀眼的新星」,並邀請藍蘋加入其所在的電通影業公司,藍蘋一时身价腾踊,因此二人開始發展感情,由同事轉為同居關係。1936年4月,趙丹和葉露茜、顧而已和杜小鵑、唐納和藍蘋在西湖畔六和塔前請沈鈞儒大律師為證婚人,鄭君里為司儀,一起旅行結婚。婚後,5月唐納攜藍蘋回蘇…
共 4 篇文章
唐藍婚變是中華民國電影演員藍蘋和唐納的感情風波,唐納因此二度自殺,引發娛樂界轟動。 背景 1935年春,唐納為藍蘋在上海金城大戲院公演的易卜生名劇《娜拉》撰寫推薦文章,稱讚她是「一顆耀眼的新星」,並邀請藍蘋加入其所在的電通影業公司,藍蘋一时身价腾踊,因此二人開始發展感情,由同事轉為同居關係。1936年4月,趙丹和葉露茜、顧而已和杜小鵑、唐納和藍蘋在西湖畔六和塔前請沈鈞儒大律師為證婚人,鄭君里為司儀,一起旅行結婚。婚後,5月唐納攜藍蘋回蘇…
遇罗锦离婚案是中国1980年代遇罗锦离婚的案件。 背景 1966年,红卫兵在遇罗锦的二十多本日记中找到几句“反动言论”,遇罗锦因此被定为“思想反动分子”,送往劳改农场劳动教养3年。1970年3月劳改农场解散,遇罗锦又被转到河北临西县插队落户。后来她到黑龙江和一个北京插队知青结婚,户口得以从贫困地区迁到东北。她婚后生有一子,但3年后离婚。遇罗锦回到北京谋生,干过农业、临时工、保姆等工作。 1978年7月,遇罗锦与北京工人蔡钟培结婚,婚后不…
中華人民共和國離婚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政府下属的婚姻登记机关頒發的離婚證。 條件 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並有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常住户口 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頒發的離婚證明,效力與離婚證完全一樣,當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补救措施。 当事人可以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考文献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