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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 (中華民國)

甘肅省,通稱甘肅(郵政式拼音:),簡稱「甘」「隴」,為中華民國的一省,延續清朝制度所設置的22省之一,為華北六省之一。 省名由來 因甘州(今張掖)與肅州(今酒泉)而得名。元朝至元二十三年,陝西四川行省改名為甘肅行中書省。「甘肅」一詞從此做為一個正式行政區劃的名稱開始使用。 管轄範圍 民國初,轄境約相當於今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全部,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縣、貴南縣、共和縣、海晏縣、祁連縣及土爾根達坂山一線以東、以北區域,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

河西省 (中華民國)

河西省,為中华民國大陆時期西北地方軍閥馬仲英所私自成立的省份,前後僅維持不到半年,而中華民國政府始終不曾承認該省的存在。 1931年2月2日,馬仲英於甘肅省張掖縣成立「河西省行政委員會」,由馬仲英就任「河西省主席」。轄有甘肅河西走廊11縣。同年4月初,與馬步芳部在河西省的東界民樂縣交戰,馬仲英敗北退至安西三縣(即敦煌、安西、玉門)。隨後因馬仲英部率部进入新疆,参加新疆內戰而消失。 河西省所轄的11縣,分別為民樂、山丹、張掖、臨澤、高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