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戒()以及与之配套的精进,构成瑜伽哲学一套「正行修持」的伦理准则。yama本义为“勒束”或“克制”。二者属于吠陀与瑜伽经所载的外在行为约束,是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诫命、规范与修行目标。制戒是一套自我管束的禁行条目,内容大多规约自身与他人、自身与本心的相处分寸。与之互补的精进,则对应应当主动践行的善法。制戒与精进结合,是个人圆满修行的立身本分。波颠阇利于瑜伽经列出五项制戒;大量印度教典籍将十项条目定为完整的禁制体系,包含《耶若婆佉法论》第3.313颂,还有的《》。
制戒适用范围宽泛,囊括身、语、意三方面的自我约束。
词源与释义
制戒最早见于印度教经典《梨俱吠陀》(例如第5.61.2颂),后续耆那教阿笈摩经典中亦有记载。在《梨俱吠陀》里,yama 原指“缰绳、控勒”,指代御者控驭车马时的管束、遏止动作。波颠阇利在《瑜伽经》中将制戒详细阐释为瑜伽八支修持的第一步,是修习瑜伽、证悟解脱,达成身、心、灵合一的根基。
不同典籍所载制戒条目
各典籍记载的制戒条目数量不尽相同:
现存至少六十部古印度及中世纪印度古籍论述制戒。《阿希尔布德尼耶本集》31.21颂将宽忍定义为宽恕之德,克制不因他人的过错长久恼恨收录了以上十条制戒的大部分内容,但对德性的阐释角度不同。比如该典籍提出,悲悯是伦理准则,用来克制情绪过激或是冷漠寡情;悲悯是内在心性的外在流露,代表对亲友、路人乃至仇敌常怀善意,无论境遇好坏,始终守住良善本性。《商底利耶奥义书》与《阇婆罗达显奥义书》也持相同的悲悯释义。《阿特里本集》第48颂,将不残虐(आनृशंस्य)定为戒律,即身、语、意均不得残害任何生灵。《湿婆瑜伽明灯》2.9颂以善言(sunrta)替换诚实,将善言定义为柔和且真实的言语。
参见
- (Dama)—— 克制奢欲的核心德性
- 精进(Niyama)—— 瑜伽体系中应当践行的修行与日常习惯
- 宗教誓言(Religious vows)—— 宗教信众所立下的誓约
- (Samatva)—— 印度教的平等安然理念
参考文献
延伸阅读
- [https://namasteyogaschool.com/blog/the-yamas-and-niyamas/ 《探寻瑜伽根基:持戒与精进》] 斯瓦拉吉·吉,2022年10月11日 纳玛斯泰瑜伽学院,检索日期:2022 年 10 月 11 日。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