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肝衰竭

急性肝衰竭()是指在出現黃疸等肝臟疾病的初期症狀後,病情迅速惡化並引發嚴重併發症,表示肝細胞已遭受極為嚴重的損傷(有80%至90%失去功能)。此處的併發症具體表現為肝腦病變,以及蛋白質合成功能受損(臨床上可透過檢測血清白蛋白水平和血液中的凝血酶原時間來評估)。根據1993年的臨床分型標準,發病在1週內定義為"超急性",8至28天內為"急性",4至12週內則為"亞急性"。疾病惡化的速度以及潛在的致病病因,都會強烈影響患者的預後與治療結果。

症狀與體徵
急性肝衰竭的主要特徵有迅速出現的黃疸、虛弱,以及最終出現的精神狀態改變。這種精神狀態的變化可能始於輕微的意識混亂,隨後惡化至昏迷,即所謂的肝腦病變。

腦病變與腦水腫
在急性肝衰竭中,肝腦病變會導致腦水腫、昏迷、腦疝,最終造成死亡。監測是否出現腦病變是診斷急性肝衰竭的核心。腦病變嚴重程度不等,從高層次大腦功能的細微受損(例如第一級的異常情緒、注意力不集中)到深度昏迷(第四級)。表現為急性與超急性肝衰竭的患者,出現腦水腫及第四級腦病變的風險較高。其發病機制尚不明確,但可能是多種現象共同作用的結果。腦部會堆積氨、硫醇、血清素及色胺酸等有毒物質,進而影響神經傳導物質的水平與神經遞質受體的活化。此外,腦血流的自我調節功能受損,並與無氧糖解及氧化壓力有關。神經系統中的星形膠質細胞對這些變化非常敏感,並會因此腫脹,導致顱內壓升高。發炎介質在其中也扮演有重要角色。

臨床上,視乳頭水腫與瞳孔光感反射消失等顱內壓增高體徵並不可靠,且通常於病程晚期才出現。腦部電腦斷層掃描(CT)亦無助於早期腦水腫的診斷,但可用於排除顱內出血。針對顱內壓監測,常建議採取硬腦膜下腔的侵入式監測,惟須評估其潛在益處與併發症風險(致死性出血率約為1%)。相關治療方針以維持顱內壓低於25毫米汞柱(mm Hg)、腦灌注壓高於50毫米汞柱為目標。通常會促使多器官功能障礙症候群發生。由於、趨化作用及細胞內殺傷功能受損,宿主的防禦機制功能下降,大幅增加敗血症的風險。臨床觀察顯示,高達80%的患者會出現細菌性敗血症(多由革蘭氏陽性菌引起),約30%的患者會出現真菌性敗血症。

代謝紊亂
由於水分滯留以及鈉鉀幫浦受到抑制,導致細胞內鈉離子運輸改變,低鈉血症幾乎是所有患者共有的特徵。此外,無論腎功能如何,患者常出現(源於肝糖耗盡及高胰島素血症)、低血鉀症、低磷血症以及代謝性鹼中毒。乳酸性酸中毒則主要見於對乙醯氨基酚過量中毒。

血流動力學與心肺功能受損
高動力循環伴隨全身血管阻力下降引發的周邊血管舒張,會導致低血壓,進而產生代償性的心輸出量增加。研究記錄顯示60%的急性肝衰竭病例存在腎上腺功能不全,可能是血流動力學受損的原因之一。此外,氧氣的運輸與利用也會出現異常。雖然輸送至組織的氧氣量充足,但組織對氧氣的攝取量下降,導致組織缺氧及乳酸中毒。

多達50%的患者會出現肺部併發症。嚴重的肺損傷與會導致高死亡率。大多數嚴重肺損傷案例是由於急性呼吸窘迫症候群(ARDS)所致(無論是否伴隨敗血症)。肺出血、胸腔積液、肺塌陷及肺內分流也是造成呼吸困難的原因。

懷孕晚期
懷孕晚期個體的肝功能可能會顯著下降,這可透過血液檢查輕易得知。懷孕晚期急性肝衰竭的早期臨床表現包括體力衰弱、食慾下降、尿液顏色呈深琥珀色、深度黃疸、噁心、嘔吐及腹脹。在死於急性肝衰竭的妊娠晚期女性中,大多數在死亡前曾發生過自然分娩。

病因
導致急性肝衰竭的常見原因有:對乙醯氨基酚過量、藥物特異質反應(例如四環黴素、)、飲酒過度(嚴重的酒精性肝炎)、病毒性肝炎(常見於A型或B型,在C型中極為罕見)、妊娠急性脂肪肝,以及特發性(無明顯誘因)。雷伊氏症候群是指患有病毒感染(如水痘)的兒童出現急性肝衰竭,乙醯柳酸(阿斯匹靈)的使用似乎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威爾森氏症(遺傳性銅堆積)偶爾也會以急性肝衰竭的形式呈現。此外,中毒也是原因之一,包括誤食毒鵝膏或其他產生鵝膏毒素的真菌。某些蠟樣芽孢桿菌(一種常引起食物中毒的細菌)菌株會產生,這種毒素會破壞受影響肝細胞中的粒線體並導致細胞死亡。雖然多數蠟樣芽孢桿菌感染可由人體免疫系統自行清除,且不影響肝臟,但導致肝損傷的嚴重病例若不立即治療,或是進行肝臟移植,可能會致命。

病理生理學
在大多數的急性肝衰竭(ALF)病例中,會出現廣泛的肝細胞壞死,這種壞死通常始於肝小葉中央區,並向肝門靜脈進展。發炎的程度不一,且與疾病的病程長短成正比。

第一區(肝門靜脈周圍區)的損害見於磷中毒或是子癇。第二區(中間帶)損害雖然罕見,但可見於黃熱病。第三區(小葉中央區)損害則發生於缺血性損傷、毒性效應、四氯化碳暴露或是攝入氯仿。在急性對乙醯胺基酚過量中,毒性作用主要發生在含有最高水平細胞色素P450微酶的第三區。這一特性結合第三區較低的含氧量,解釋為何該處往往是最先受損的部位。

診斷
所有具備中度至重度急性肝炎臨床或實驗室證據的患者,均應立即測量凝血酶原時間並仔細評估精神狀態。若凝血酶原時間延長約4–6秒或更多(INR ≥ 1.5),且有任何意識改變的證據,應高度懷疑是出現急性肝衰竭的診斷,須住院治療。初始檢查必須詳盡,以便評估病因與嚴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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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
急性肝衰竭的診斷分別基於理學檢查、化驗室測試、患者病史及既往就醫記錄,以確認精神狀態改變、凝血障礙、發病速度以及是否存在已知的前期肝臟疾病。另一種方案則將"超急性"定義為7天內發作,"急性"為7至28天之間發作,而"亞急性"則為28天至24週之間發作。**
|-
|對乙醯胺基酚中毒患者

pH 100秒且
血清肌酸酐水平 > 3.4毫克/分升 (> 300微莫耳/升)

若處於第III或IV級肝腦病變
|-
|其他患者

凝血酶原時間 > 100秒或

"符合以下三項變量":

  • 年齡 40歲
  • 病因:

** B型肝炎或E型肝炎
** 氟烷肝炎
** 特異質藥物反應

  • 出現腦病變前的黃疸持續時間 > 7天
  • 凝血酶原時間 > 50秒
  • 血清膽紅素水平 > 17.6毫克/分升 (> 300微莫耳/升)

|}

一般考量
由ALF通常伴隨意識狀態迅速惡化,以及多重器官衰竭的風險,患者應於加護病房接受治療。對於不在移植中心的患者,由於ALF的進展極快,儘早諮詢移植設施極為重要。因此一旦患者出現任何意識異常,就應啟動轉診至移植中心的計畫。及早使用解毒劑或特定療法可能有助於避免肝臟移植,並降低預後不良的可能性。臨床上針對不同病因(例如對乙醯氨基酚中毒)的具體措施,將在後文進一步提出。

神經系統併發症
第一至二級腦病變的患者應轉診至肝臟移植設施,並列入移植名單。可考慮進行腦部斷層掃描以排除其他導致意識改變,或是受損的原因。環境刺激與水分補給過多可能導致顱內壓升高,應予避免。對於無法控制的躁動,可使用低劑量的短效苯二氮䓬類藥物治療。此階段可考慮使用乳果糖。由美國國家衛生院下屬機構資助的"急性肝衰竭研究小組(ALFSG)"所發表的一份針對117名患者的初步報告,指出診斷後前7天使用乳果糖可略微增加存活時間,但在腦病變嚴重程度或整體預後方面沒差異。對於進展至第三至四級腦病變的患者,通常需要進行氣管插管以保護呼吸道。許多醫療中心使用異丙酚進行鎮靜,因為它有助於減少腦血流量。床頭應抬高30度,並密切監測電解質、血氣分析、血糖及神經系統狀態。

心血管併發症
心輸出量增加與全身血管阻力下降是ALF的特徵。應考慮進行檢查。低血壓應優先以輸液治療,但若補液後平均動脈壓仍無法維持在50至60毫米汞柱,則應使用腎上腺素、正腎上腺素或多巴胺等全身性血管加壓藥物支援。應避免使用血管收縮藥物(特別是抗利尿激素(精胺酸血管加壓素))。

肺部併發症
患者常併發肺水腫或肺部感染,往往需要依賴機械通氣來維持呼吸。然而,呼吸機設定中的呼氣末期正壓雖能改善氧合,卻也可能阻礙血液回流,進而加重腦水腫的程度。

凝血功能障礙與消化道出血
ALF的典型表現包括肝臟合成凝血因子功能受損、輕度纖維蛋白溶解以及彌漫性血管內凝血。血小板減少症在臨床上十分常見,且往往伴隨功能障礙。補充治療僅建議用於活動性出血,或在進行侵入性醫療程序之前。無論患者的營養狀況如何,皆可給予維生素K來矯正異常的凝血酶原時間。使用重組活化第七因子雖展現出應用前景,但其療效仍有待進一步研究。此外,建議使用H2受體拮抗劑、質子幫浦抑制劑或硫糖鋁來預防消化道出血。

營養、電解質與代謝紊亂
對於第一或二級腦病變患者,應儘早啟動。僅在有腸道營養禁忌症時才使用腸道外營養(經由靜脈給予)(因後者會增加感染風險)。過度限制蛋白質攝取並無益處,通常每日攝取60克蛋白質較為合理。輸液建議優先選擇膠體溶液(如白蛋白)而非(如生理鹽水)。所有溶液皆應含有葡萄糖以維持血糖穩定。電解質異常在ALF中非常普遍,矯正低鉀血症是治療核心,因為低血鉀會促進腎臟產氨,進而可能加重腦病變。低磷血症在對乙醯胺基酚誘發的ALF及腎功能正常的患者中尤為常見。由於肝醣耗盡與糖質新生受損,許多患者會出現低血糖,應監測血漿葡萄糖濃度並視需要給予高滲透壓葡萄糖。

感染
ALF患者併發細菌或真菌感染的情況極為普遍,研究顯示高達80%的患者經微生物培養後會確定感染。細胞與體液免疫缺陷,加上留置導管、昏迷、廣效性抗生素與免疫抑制劑的使用,皆使患者極易受到感染。臨床上,發燒或咳痰等局部感染症狀往往不明顯,腦病變或腎功能惡化甚至是感染唯一的警訊。因此,必須頻繁進行血、尿、痰液培養,並定期安排胸部X光及進行檢驗。致病菌主要為經皮膚進入的鏈球菌與葡萄球菌。由於預防性投藥的成效有限,臨床上應改採積極的感染監控策略。在長期使用廣效性抗生素的情況下,真菌感染亦十分常見,而播散性真菌病通常預示著預後不良。

預後
史上因ALF導致的死亡率極高,曾超過80%。近年來隨著肝臟移植與多學科加護支援的發展,存活率已顯著提升。目前包含移植在內的整體短期存活率超過65%。

醫界在臨床上已開發有多種預後評分系統以預測死亡率,並識別需要儘早進行肝臟移植的患者,包括、(MELD score)以及。

專用名詞
由於各國醫學界對於病程進展的速度有不同見解,迄今為止,尚未有被全球普遍接受的命名法。目前最常見的分類方式,是根據患者從出現黃疸到發生肝性腦病的時間跨度,將其區分為超急性、急性及亞急性三類。兩位臨床醫學研究者Charles Trey與Charles S. Davidson於1970年提出"猛爆性肝衰竭(fulminant hepatic failure)"的用語,描述其為" ……一種潛在可逆的狀態,是嚴重肝損傷的後果,在無既往肝病的情況下,於首發症狀出現後8週內發生腦病變" 。隨後有建議將"猛爆性"限定於黃疸出現後2週內發生腦病變的患者。發病時間介於2週至3個月與8週至24週者,則分別被稱為"亞猛爆性肝衰竭"與"晚發性肝衰竭"。目前本文採用的統稱 - 急性肝衰竭是由倫敦國王學院小組所提出。雖然超急性組別的病情進展最快,但弔詭的是,其預後反而是三組中最好的。這是因為該組患者的肝臟再生能力通常較強(常見於對乙醯胺基酚中毒),若能度過急性期併發症,自發痊癒的機會遠高於進展較慢、肝萎縮嚴重的亞急性患者。

引用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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