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名稱

關於「加拿大」國名之由來,雖有諸多假說,今學界公認其源自洛朗語詞彙,意爲「村落」或「聚落」。 1535年,今魁北克市一帶之原住民以此詞指引法蘭西探險家雅克·卡蒂埃前往斯塔達科納村落。 卡蒂埃其後將「加拿大」一詞用以指稱該村落乃至酋長多納科納治下之整個區域; 至1545年,歐洲書籍與地圖已開始將這片聖勞倫斯河沿岸的小區域稱作「加拿大」。

自16世紀至18世紀初,「加拿大」所指乃新法蘭西中沿聖勞倫斯河之部分。 1791年,該地區分爲兩個英屬殖民地,即上加拿大與下加拿大。此二殖民地合稱「兩加拿大」,直至1841年合併爲英屬加拿大省。

1867年聯邦成立之際,倫敦會議上「加拿大」獲採納爲新國家之法定名稱,並授以「自治領」爲其頭銜。 路易·聖洛朗之聯邦政府於1951年終止在加拿大法令中使用「自治領」一詞。 至1950年代,英國不再使用「加拿大自治領」之稱,而視加拿大爲「英聯邦王國」。

《1982年加拿大法令》將加拿大憲法完全收歸加方管轄,僅以「加拿大」相稱。同年稍晚,國慶節由「自治領日」更名爲加拿大日。 「自治領」一詞曾用以區分聯邦政府與省級政府,然二戰後「聯邦」已取代「自治領」。

詞源
地圖,爲最早標示「加拿大」之名者之一(見右上角)。]]

今普遍認爲「加拿大」一詞源自聖勞倫斯易洛魁語詞彙(),意爲「村落」或「聚落」。 相關譯解尚含「土地」或「城鎮」,後續用語衍生出「一片居所」或「茅舍群落」之義。 此說見載於雅克·卡蒂埃所著《》。

雖16世紀時聖勞倫斯河谷諸聚落,如斯塔達科納(今魁北克市)與奧什拉加(今蒙特利爾)居民所操之洛朗語現已失傳,然其與其他易洛魁語系方言(如奧奈達語、莫霍克語)關係密切。相關同源詞中表示「城鎮」者,在莫霍克語、奧農達加語及塞內卡語中分別爲、及。 在考古學證實聖勞倫斯易洛魁人與莫霍克人爲不同族群之前,多數文獻徑將此名之起源歸於莫霍克語,而非洛朗語。
發現加拿大四百周年。]]

加拿大民間傳說中廣爲流傳之一種看法是:卡蒂埃誤將「加拿大」一詞當作易洛魁人整個領土之專有名稱,而非泛指城鎮或村落之普通名詞。例如,加拿大歷史館之《歷史瞬間》(heritage minutes)系列中,描寫卡蒂埃登陸霍舍拉加之一集,便將其編作卡蒂埃以爲「Kanata」或「Canada」乃整個國家之既定名稱。 然此說於卡蒂埃本人著作中並無根據——在《》中,卡蒂埃清楚地理解該詞之實際含義(「他們稱城鎮爲Canada」)。

儘管聖勞倫斯易洛魁語源之說今已廣受承認,過往亦有其他假說提出。

伊比利亞起源說
最常見之另類假說認爲,此名源於葡萄牙或西班牙探險家。彼等探勘大陸北部後,因未覓得金銀,遂於地圖上該處標注(葡萄牙語「此處無物」)、或(西班牙語「無物角」)。 語言學家馬歇爾·艾略特則另持一解,將此名與西班牙語cañada(意爲「峽谷」或「山谷」)相連。

「西班牙『此處無物』說」之最早版本稱,探險家乃於抵達查勒灣(Chaleur Bay)時作此宣言, 後世版本則略去具體地理細節。

與此同時,葡萄牙人在今加拿大領土內之已知據點位於紐芬蘭與拉布拉多。此二區域皆遠離易洛魁人領地,且「加拿大」一名未曾出現於任何早於卡蒂埃航行之前之西班牙或葡萄牙北美海岸地圖上。 同期西班牙文獻中全無沙勒爾灣之名稱,而葡萄牙文獻中紐芬蘭島之唯一名稱則爲(意爲「鱈魚新大陸」),源於該地盛產之鱈魚。

在伊比利亞起源說之多數版本中,西班牙人或葡萄牙人將此名傳予易洛魁人,後者迅速採用以取代自身原有之「村落」一詞; 然迄今未發現任何歷史證據可證實此等伊比利亞-易洛魁互動。 反之,艾略特之「山谷」論則謂,西班牙人將此地名直接告知雅克·卡蒂埃,而卡蒂埃全然忽略或無視了幾乎完全相同之易洛魁語詞彙。 據艾略特所言,卡蒂埃從未明言易洛魁語「村落」義之或與作爲整個領地新名稱之Canada之間存在直接聯繫,亦未解釋與Canada之拼寫差異——故應採信西班牙語源說,因其拼寫相符。 值得注意的是,卡蒂埃亦從未寫及他知悉該地區有任何先前存在之西班牙或葡萄牙名稱,這意味著艾略特指稱派生說缺乏卡蒂埃本人著作充分支持之批評,同樣適用於他自己所偏愛之理論。

方濟各會修士安德烈·特韋宣稱,此詞源於,據稱乃西班牙人於聖勞倫斯河谷地區被問及來意時之回答;依特韋之解,此短語意謂彼等乃尋覓土地 或正在狩獵。 然此等詞彙實際上並不存在於西班牙語中。

次要或戲謔假說
英國語言學家B·戴維斯推測,正如第一民族最初被誤稱爲「印第安人」之相同過程,該國得名於印度之卡納塔地區或其卡納達族群; 然此說未獲學界顯著支持。

其他假說則將「加拿大」一名歸於:某一未指明原住民語言中指稱聖勞倫斯灣之「國之口」的詞彙; 克里語中意爲「整潔」或「乾淨」之詞; 據稱是因努人戰呼「kan-na-dun, Kunatun」; 某姓氏爲「Cane」之殖民者曾建立之短命法蘭西殖民地; 卡蒂埃在其著作別處將拉布拉多描述爲「上帝賜予該隱之土地」;或早期法裔居民向當地總督要求「每日一罐」(can a day)雲杉啤酒之說(此說易於駁斥,蓋因早期法裔居民所操者爲法語而非英語)。

幽默作家喬什·弗里德與喬恩·卡琳娜在1983年合著之《英裔魁北克生存指南》中,將伊比利亞起源說與短語nada mas caca(「只有糞便」)牽連一處。然任何歷史學家或語言學家皆未曾將此解釋視作超越明顯笑話之嚴肅論述。

加拿大人
「Canadien」或「Canadian」此一稱謂,曾專指該領土上之原住民族群,可追溯至1664年。 至1746年,其用法擴及新法蘭西之法蘭西殖民者;至1792年,復擴及上加拿大之英格蘭殖民者。

殖民時期用法
新法蘭西
卡蒂埃將聖勞倫斯易洛魁語詞彙(發音)轉寫爲「Canada」,並成爲首位以此詞不僅指稱斯塔達科納村落,亦指稱鄰近地區及聖勞倫斯河之歐洲人——他在1535年第二次航行時稱該河爲。 至16世紀中葉,歐洲書籍與地圖開始將此區域稱作加拿大。

其後不久,「加拿大」成爲新法蘭西中沿聖勞倫斯河伸展之一個殖民地的名稱。 在殖民時期,「加拿大」與「新法蘭西」兩詞時常交替使用。

英屬北美
郵票,面額三便士之海狸圖案(「三便士海狸」)]]

1763年英國征服新法蘭西(包括割讓法蘭西殖民地加拿大)後,該殖民地更名爲魁北克省。歷經美國革命及帝國忠誠派湧入魁北克之後,該殖民地於1791年12月26日分爲上加拿大與下加拿大,二者有時合稱「兩加拿大」,此乃「加拿大」一名在大英帝國治下首次正式使用。

1840年代之若干報告顯示,彼時「Canada」一詞之通用發音爲「Kaugh-na-daugh」而非更接近當代之讀音。

上加拿大與下加拿大於1841年依據《達拉謨報告》之建議合併爲單一殖民地,即加拿大省。 前殖民地其後改稱加拿大東與加拿大西,並建立單一立法機關,雙方代表名額相等。人口較少之加拿大西反對加拿大東按人口比例分配代表權之要求,然隨著加拿大西人口超越加拿大東,角色隨之逆轉。該單一殖民地以聯合政府形式治理,直至1867年7月1日。新首府建於渥太華,由維多利亞女王於1857年擇定,並於1859年及1860年獲加拿大省議會確認。渥太華於1866年成爲加拿大省之政府所在地,1867年後成爲加拿大之政府所在地。

「加拿大」一名之選定
在倫敦舉行之會議上,爲確立將加拿大省(今安大略與魁北克)、新不倫瑞克省及新斯科舍省聯合起來之聯邦形式,來自新斯科舍或新不倫瑞克之一位代表於1867年2月提議使用「加拿大」之名,獲與會其他代表一致贊同。討論似乎甚少, 儘管曾有其他名稱被提出。

其他曾被提出之名稱
雖然各省代表幾乎未曾花費時間確定「加拿大」爲新國家之名稱,另有他人提出多種其他名稱:

  • Anglia ——英格蘭之中世紀拉丁語名稱。
  • Albionoria ——「北方阿爾比恩」。
  • Borealia ——源自拉丁語borealis,意爲「北方的」;與澳大利亞之名,即意爲「南方的」australis作對應。
  • Cabotia ——以紀念曾爲英格蘭探勘加拿大東海岸之義大利探險家約翰·卡伯特。
  • Colonia ——「殖民地」。
  • Efisga ——取自English、French、Irish、Scottish、German、American各詞之首字母縮寫(有記載稱a代表Aboriginal,然當時鮮用該詞描述加拿大原住民)。
  • 奧什拉加 ——蒙特利爾之舊稱。
  • 勞倫提亞
  • Mesopelagia ——「海間之地」。
  • 新阿爾比恩
  • Norland
  • Superior
  • Tupona ——取自The United Provinces of North America之首字母縮寫。
  • Transatlantica
  • Ursalia ——「熊之地」。
  • Vesperia ——「長庚星之地」。
  • Victorialand ——以紀念維多利亞女王。

倫敦《經濟學人》報之沃爾特·白芝浩主張,新國家應名爲「Northland」或「Anglia」而非加拿大。 政治人物托馬斯·達西·麥基就這些名稱評論道:「我且問諸位議院可敬之成員,倘若某日清晨醒來,發現自己非爲加拿大人,而爲圖波尼亞人或奧什拉加人,將作何感想?」

「王國」與「自治領」
在建構聯邦之過程中,加拿大建國者們就新國家之官方頭銜進行審議,主要在「加拿大王國」與「加拿大自治領」之間取捨。 記載曾有若干名稱被考慮用於英屬北美之聯邦:「加拿大聯合殖民地」、「加拿大聯合省」及「加拿大聯邦省」。 尤沃特亦爲建立「加拿大共和國」之熱切倡導者,此立場在當時甚爲罕見。

加拿大王國
在1864年夏洛特敦會議期間,後來成爲加拿大首位總理之約翰·A·麥克唐納曾談及「建立一個偉大的不列顛王國(British monarchy)」,與大英帝國相連。他在《英屬北美法令》之第四版加拿大草案中倡議使用「加拿大王國」之名, 文中載明:

以麥克唐納爲首之加拿大建國者們希望新國家稱爲「加拿大王國」,以「確立憲法之君主制基礎」。 時任總督第四代蒙克子爵查爾斯·蒙克支持將加拿大定爲王國之舉; 然倫敦殖民部官員反對爲一新國家作出此等可能「過早」且「自誇」之稱謂。彼等亦忌憚觸怒美國——後者甫經內戰已崛起爲軍事強國,且因英國利益集團無視封鎖向南方邦聯出售船隻而心懷未解之怨——故反對使用「王國」或「帝國」等詞來形容新國家。

「自治領」之採納
紐賓士域省省長塞繆爾·倫納德·蒂利爵士建議採用「自治領」一詞, 其靈感來自《詩篇》第72篇第8節(引自《英王欽定本聖經》):「他要執掌權柄,從這海直到那海,從大河直到地極。」(He shall have dominion also from sea to sea, and from the river unto the ends of the earth.) 此亦呼應於加拿大之格言:「」(拉丁語,意爲「從海到海」)。

「自治領」一詞數世紀以來用以指稱君主所轄之土地, 並曾作爲頭銜用於新英格蘭自治領及弗吉尼亞自治領與殖民地。此詞持續作爲大英帝國主要殖民屬地之泛稱,直至20世紀; 然蒂利與其他聯邦之父拓寬了「自治領」一詞之含義,使之成爲「主權國家之實質同義詞」。 1867年將其採納爲加拿大之頭銜,達成了維護加拿大君主原則之目的;在致維多利亞女王之信中,第四代卡那封伯爵亨利·赫伯特寫道:北美代表們殷切期望將聯合諸省定名爲「加拿大自治領」。此爲一新頭銜,然其用意在於向彼等誠心欲維繫之君主原則致敬。}}

他在附言中補充道,此乃應英國殖民大臣之建議而採納,以避免觸犯美國之共和情感:

「自治領」一詞之使用於1867年通過聯邦法令正式確立。在加拿大憲法即《1867年憲法法令》(英屬北美法令)中,法令之序言載明:

此外,第2條表明各省:

{{blockquote|⋯⋯應組成並成爲「加拿大」名下之一個自治領;自該日起,該三省應據此組成並成爲該名下之一個自治領。

聯邦之父們曾於1864年魁北克會議會晤,商討此一新聯邦之條款。議程上之一項議題爲確定該聯邦之「封建等級」(見1864年魁北克會議第71號決議)。爲此新聯邦之歸類所提出之候選項包括:(「加拿大王國」)、(「加拿大聯邦」)及(「加拿大自治領」)。

「自治領」之使用
英國國會法令中多次提及「加拿大自治領」;《1867年英屬北美法令》亦言及建立「加拿大名下之一個自治領」。 該法令第4條同時宣稱:「除非另有明示或默示,『加拿大』之名應指本法令所構成之加拿大。」此被解讀爲國家之頭銜即爲「加拿大」。「加拿大自治領」一詞出現於《1871年憲法法令》——其用法已獲「認可」——而「Canada」與「Dominion of Canada」皆出現於該時期其他文獻中。該詞亦曾多次出現於1935年前之加拿大鈔票上。

上慶祝自治領日之人群,時爲聯邦六十周年]]

直至1950年代,「加拿大自治領」一詞在加拿大及英國文獻中普遍用以指稱該國。隨著國家自英國取得政治權威與自治,聯邦政府開始在國家文件上僅使用「加拿大」。魁北克民族主義領袖亦反對「自治領」之稱,認爲此暗示渥太華將掌控魁北克。

在路易·聖洛朗總理治下,聯邦政府於1951年終止在《加拿大法令》中使用「自治領」。 「自治領」一詞於官方名稱與聲明中停用,通常以「聯邦」取代。

各獨立之英聯邦王國之獨立性於1952年伊麗莎白二世即位後得到強調,其時她不僅被宣告爲英國女王,亦被宣告爲加拿大女王、澳大利亞女王、新西蘭女王、南非女王及所有其他「王國與領土」之女王。

儘管如此,「自治領日」之國定假日保留此名稱直至1982年,其時一項獲一讀之私人議員法案——將該名稱改爲加拿大日——出乎意料地在下議院通過。在上議院,尤金·福西與加拿大君主主義聯盟強烈捍衛傳統用法。當蓋洛普民意調查顯示70%之加拿大人贊成此變更時,上議院未經記名表決即批准了該法案。

《1982年加拿大法令》僅提及「加拿大」,未使用「自治領」一詞。並無任何憲法法令修訂此名稱,亦無任何加拿大法律文件載明該國名稱非「加拿大」。 此外,聯合國系統之官方來源、 國際組織(如美洲國家組織)、 歐洲聯盟、 美國 以及其他與加拿大有官方關係之政體,要麼一致以「加拿大」爲唯一官方名稱,要麼確認加拿大無長式名稱,要麼確認正式名稱即爲「加拿大」。福西等人則持不同意見,在《加拿大百科全書》之一篇論文中主張「加拿大自治領」仍是該國之正式名稱,儘管現已鮮少使用。

「自治領」及「加拿大自治領」等詞,雖已古奧,仍偶見於加拿大政府出版物及教育材料中, 儘管非屬法律或官方文件。 例如,2008年加拿大政府將1964年設計之楓葉格紋向蘇格蘭格紋管理局註冊。該格紋之別名即爲「加拿大自治領」。

此等詞語亦用於文章中以區分當代(1867年後)之加拿大與早期之加拿大省或更早之加拿大地區及英聯邦之近代史。 此等詞語亦曾用以區分聯邦政府與各省政府,然在此用法中,「聯邦」已取代「自治領」。例如,《加拿大年鑑》於1964年停止使用「加拿大自治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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