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農業

的一座農場]]

農業佔柬埔寨國內生產總值的22%,並僱用了約300萬人。

歷史
稻米生產是柬埔寨農業社會的重要經濟指標,過去經常遠低於目標,導致在1979年、1981年、1984年和1987年發生嚴重的糧食短缺。

1987年計劃中用於稻米種植的總面積目標為177萬公頃,但1987年實際耕作面積僅為115萬公頃。1979年之後直至1980年代末,農業部門的表現都強差人意。惡劣的天氣條件、落後的農具和役畜數量不足、人員缺乏經驗和能力、安全問題以及政府的集體化政策,都導致了生產力低下。

集體化與互助組
在韓桑林政權下,農業部門的集體化包括建立互助組(solidarity groups)。作為居住在同一地區、彼此認識、並能在一定程度上從共同勞動中獲益的小型人群集合體,互助組相較於殺人王波布時代去人性化的強制勞動營和公社生活,已經是一大進步。將個人和家庭組織成互助組,在資源匱乏的戰後柬埔寨環境中也是合理的。人們透過這種方式共同工作,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人力、役畜和農具的短缺。

1986年,超過97%的農村人口屬於全國超過10萬個互助組。與紅色高棉的大型公社不同,互助組相對較小。它們最初由20到50個家庭組成,後來減少到7到15個家庭。這些團體是「農民勞動協會」的一種形式,其成員繼續擁有土地和勞動成果的所有權。根據一位蘇聯分析家的說法,互助組「有機地結合」了三種財產形式:仍然是國家財產的土地;集體擁有的農具和收成;以及個別農民的持地,每一塊都是農民家庭的私有財產。

理論上,每個互助組根據地區和土地可用性,獲得10到15公頃的公有土地。這塊土地必須集體耕作,收成必須根據工作點數系統確定的每個家庭貢獻的工作量在成員家庭之間分配。在分配收成時,首先會考慮到那些無法貢獻勞力的人,如老人和病人,以及護士、教師和管理人員。

部分收成會被預留作為下一季的種子,其餘則分配給勞動者。執行繁重任務並因此獲得更多工作點數的人,會比執行輕鬆任務的人獲得更大份額的收成。然而,沒有丈夫的婦女即使做的工作很少,獲得的工作點數也很少,也能獲得足夠的生活所需。除了個人勞動外,工作點數也會獎勵給照顧集體擁有牲畜,或將自己的動物或工具借給互助組使用的個人或家庭。

除了與其他成員共同擁有的土地外,互助組的每個成員家庭都有權獲得一塊面積在1,500到2,000平方公尺之間(取決於土地可用性)的自留地。互助組收成的個人份額和自留地的農產品是生產者的專有財產,他們可以自由消費、儲存、物物交換或出售。

互助組演變成三個類別,每個類別在集體化程度和土地保有權規定上都有所不同。第一類代表最高水準的集體勞動。這一類互助組的成員家庭承擔從犁地到收割的所有任務。私人擁有的農具和役畜繼續作為個人私有財產,所有者在種植和收割季節將它們提供給互助組使用會獲得報酬。每個組也有透過國家補貼獲得的集體擁有農具。

第二類在1984年11月的柬埔寨人民革命黨(KPRP)全國會議上被描述為「從個人形式到集體形式的過渡形式」。這類群體與第一類不同,因為它在季節開始時根據家庭規模向成員家庭分配土地。在第二類中,組員只在繁重的任務上集體工作,例如犁稻田和插秧。除此之外,每個家庭負責自己分配到的土地的耕作,並繼續擁有其農具和動物的所有權,這些可以在成員之間透過私人協議進行交易。

一些小組擁有由成員家庭貢獻的稻種和由國家貢獻的農具的公共池。池的大小表明了小組的集體化程度。池越大,集體工作就越多。在沒有稻米和工具公共池的小組中,生產性勞動主要針對滿足家庭需求,農業生產者與市場或國家組織之間的關係非常薄弱。

第三類被歸類為家庭經濟。與第二類一樣,小組在季節開始時將土地分配給家庭,農具繼續作為他們的私有財產。然而,在第三類中,家庭耕作自己分配到的土地,擁有全部收成,並將剩餘部分直接出售給國家採購組織。在這一類的互助組中,除了行政和社會文化事務外,沒有集體努力。

稻米生產
柬埔寨的稻米種植地可分為三個區域。第一個也是最富饒的區域(每公頃稻米產量超過一噸)涵蓋洞里薩湖盆地地區以及馬德望省、磅同市、磅湛省、干丹省、波蘿勉省和柴楨省等等。第二個區域每公頃平均產量為五分之四噸稻米,包括泰國灣沿岸的貢布省和戈公省,以及中部省份一些較不肥沃的地區。第三個區域的稻米產量不到每公頃五分之三噸,包括高地和山區省份柏威夏(Preah Vihear)、上丁(Stoeng Treng)、臘塔納基里(Ratanakiri)和蒙多基里(Mondulkiri)。

柬埔寨每年有兩次水稻作物,一次是季風季節作物(長週期),另一次是旱季作物。主要的季風作物在5月下旬至7月種植,此時季風季節的第一場雨開始淹沒和軟化土地。水稻幼苗從6月下旬至9月移植。主要收成通常在六個月後的12月收集。旱季作物規模較小,生長時間較短(從種植到收穫需要三個月)。它在11月種植在已經截留或保留部分季風降雨的地區,並在1月或2月收穫。旱季作物很少超過年度總產量的15%。

除了這兩種常規作物外,農民還在4月和5月在洞里薩湖(大湖)周圍地區種植浮稻,該湖在9月或10月初氾濫並擴大其河岸。在洪水發生之前,種子在沒有對土壤進行任何準備的情況下撒在地上,九個月後,當莖響應洪水的最高峰長到三或四公尺時(浮稻具有調整其生長速度以適應洪水上漲的特性,使其穀穗保持在水面之上),浮稻就會被收割。它的產量很低,可能不到大多數其他稻米類型的一半,但它可以廉價地種植在沒有其他用途的土地上。

柬埔寨的每公頃稻米產量是亞洲最低的之一。濕作物的平均產量約為每公頃0.95噸未碾米。旱季作物的產量傳統上較高——每公頃1.8噸未碾米。新的水稻品種(IR36和IR42)產量高得多——在良好條件下,每公頃可產5到6噸未碾米。然而,與當地品種不同,這些品種需要大量的尿素和磷肥(5,000噸種子需要25,000噸肥料),這是政府在1980年代末無法負擔進口的。

其他作物
自1980年代末起,柬埔寨的主要其他作物包括玉米、木薯、甘薯、花生、大豆、芝麻、豆類和橡膠。根據金邊的數據,該國在1986年生產了92,000噸玉米,以及100,000噸木薯、約34,000噸甘薯和37,000噸乾豆。1987年,地方官員敦促該國不同農業地區的居民加強輔助糧食作物的種植,特別是澱粉類作物,以彌補嚴重乾旱造成的稻米短缺。

橡膠是主要的商業作物,也是該國為數不多的外匯來源之一。橡膠種植園在戰爭期間遭到廣泛破壞(多達20,000公頃被毀),恢復非常緩慢。1986年,橡膠產量總計約24,500噸(面積為36,000公頃,主要在磅湛省),遠低於1969年戰前50,000噸的產量(產自50,000公頃的面積)。

政府於1985年開始出口橡膠和橡膠製品。一個主要客戶是蘇聯,該國在1985年和1986年每年進口略多於10,000噸的柬埔寨天然橡膠。在1980年代末,越南幫助柬埔寨恢復了橡膠加工廠。第一個計劃將橡膠作為第二經濟優先事項,目標是到1990年將種植面積擴大到50,000公頃,產量達到50,000噸。

畜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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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業一直是柬埔寨經濟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農民主要將其作為副業進行。傳統上,役畜(水牛和騸牯牛)在準備稻田進行耕作方面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1979年,役畜數量的減少阻礙了農業擴張。1967年有120萬頭役畜;1979年只有768,000頭。

漁業
柬埔寨傳統的蛋白質來源是淡水魚,主要從洞里薩湖、洞里薩河、湄公河和巴薩河捕撈。柬埔寨人食用新鮮、醃製、煙燻的魚,或將其製成魚露和魚醬。在西方援助下制定的一項捕魚計劃非常成功,在三年內將內陸淡水魚的產量增加了四倍多,從1979年的15,000噸增加到1982年(高峰年)的68,700噸。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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