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box Officeholder
| 姓名 = 徐君佩
| 圖像 = File:徐君佩.jpg
| 圖像大小 =
| 圖像說明 =
| 字 =
| 號 =
| 別名 =
| 出生日期 = 1910年1月21日(宣統元年十二月十一日)
| 出生地點 = 安徽省廬江縣
| 逝世日期 = 。
返國後,徐君佩投身青年工作與軍事教育。他曾任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幹事會組織處副處長、訓練處副處長,陸軍大學政治主任教官,以及內政部戰時青年訓導團副主任等職。其後,他出任三民主義青年團安徽支團主任、中國國民黨安徽省黨部委員。抗戰期間及勝利後,徐君佩曾參加世界青年大會,並赴歐美各國考察青年組訓實況。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他當選為制憲國民大會代表。
1966年,臺灣爆發「黃豆案」(亦稱油商行賄案),該案起因於油商為爭取黃豆進口配額,涉嫌向立法委員、監察委員及國大代表等中央民意代表行賄。調查局在偵辦過程中,發現徐君佩與其他立法委員、監察委員聯名邀宴外貿會官員的請帖,引起當局注意。經偵訊後,徐君佩連同立法委員姚廷芳、劉景健、監察委員于鎮洲、孫玉琳、郝遇林及國大代表周烈範等人被起訴。
案件審理期間,立法院對調查局人員手持空白拘票在立法院門口當場拘提立委劉景健的做法感到不滿,立法院長黃國書曾向蔣中正反映,蔣中正也表示「他們是做得過份,要通知改正」。本案經最高法院第三審終局判決確定,徐君佩被處有期徒刑八年,褫奪公權五年。1967年12月20日,中華民國政府依法註銷其立法委員名籍。
晚年
服刑期間,1972年,時任總統府秘書長鄭彥棻曾呈請蔣中正,以徐君佩等三人「服務黨國數十年」,且已服刑逾大部分刑期為由,請求赦減剩餘刑期。徐君佩於1984年7月25日逝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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