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耀漳(),河北省衡水縣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籍。早年投身地方行政,歷任山東多縣縣長,在任期間適逢戰前建設與抗戰軍興。此後轉入中央,在中央訓練委員會及中央訓練團擔任要職,抗戰勝利後獲頒勝利勳章。戰後活躍於民意機構,1946年參與制憲,1948年當選第一屆立法委員。
生平
早年與主政地方
王耀漳生於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河北省衡水縣人。早年畢業於國立北京大學法律學系,縣長考試及格。此後他投身地方行政,歷任山東霑化縣、甯陽縣等縣縣長。
抗戰時期
抗日戰爭期間,王耀漳的工作重心由地方行政轉向中央訓練體系。他先後出任中央訓練委員會科長、主任特派員,以及中央訓練團教育委員會組長等職,在戰時幹部訓練與動員體系中扮演重要角色。他始終參與抗日戰爭,勝利後獲政府頒授勝利勳章。
戰後憲政與立法委員
抗戰勝利後,王耀漳返回河北,當選為河北省參議會參議員。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他出任制憲國民大會代表,赴南京參與《中華民國憲法》的制定,並兼任憲政實施促進委員會委員。
榮譽
- 勝利勳章(抗戰勝利後獲頒)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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