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利利亚旗帜()是西班牙自治市梅利利亚的旗帜。旗面为传统天蓝色,中央置梅利利亚徽章。1995年3月13日通过的《梅利利亚自治章程》第3条规定,梅利利亚市旗为天蓝色传统旗帜,中央置城市徽章;同条还规定梅利利亚徽章为该市传统徽章,市歌由梅利利亚议会确定。2006年《梅利利亚自治市礼仪与典礼条例》()第2条沿用这一表述,并进一步规定旗帜在公共建筑、官方场所和礼仪活动中的使用方式。
历史
梅利利亚旗帜的现代法定地位来自1995年《梅利利亚自治章程》。该章程在梅利利亚成为自治市后确认旗帜、徽章和市歌为城市象征,并将旗帜定义为“传统天蓝色,中央置城市徽章”。2006年《梅利利亚自治市礼仪与典礼条例》在“称号、象征及其使用”一章中再次规定旗帜形制,并把旗帜纳入自治市公共礼仪体系。该条例序言说明,梅利利亚自治市的主要象征为旗帜和徽章,并有官方市歌。1995年自治章程使梅利利亚形成类似自治区的特殊组织制度,新的自治机关、权威和机构需要相应的内部礼宾、位次和礼仪规范。
旗帜中央的梅利利亚徽章为梅迪纳-西多尼亚家族徽章。2006年《梅利利亚自治市礼仪与典礼条例》第3条规定,梅利利亚官方徽章为梅迪纳-西多尼亚家族徽章,上有公爵冠,冠饰为“”站在上作投掷匕首状;徽章由代表赫拉克勒斯之柱的两根柱子扶持,柱上书有“Non Plus Ultra”;盾面为蓝地,两口金红棋盘纹锅竖列,锅上有七条绿色蛇,外框为卡斯蒂利亚和莱昂王室纹章,红地金城堡与银地红狮交替排列。徽章上方、塔里法城堡之后有飞带,书写格言“Praeferre Patriam Liberis Parentem Decet”,意为“应将祖国置于子女亲情之前”;徽章下方另置绿色龙。
梅利利亚旗帜的视觉结构使城市徽章成为旗帜象征的核心。天蓝色旗面本身在自治章程和礼仪条例中仅作为传统颜色被确认,公开法律文本未进一步规定其象征含义;中央徽章则通过梅迪纳-西多尼亚家族、好人古斯曼、塔里法城堡、赫拉克勒斯之柱和“Non Plus Ultra”等元素,把城市象征与西班牙贵族纹章、直布罗陀海峡和梅利利亚历史联系起来。梅利利亚自1556年归属西班牙后,长期没有正式城市徽章。1913年皇家法令准许其使用梅迪纳-西多尼亚家族徽章,1995年自治章程又确认传统徽章的地位,因此现行旗帜通过徽章延续了这一城市识别体系。
使用
2006年《梅利利亚自治市礼仪与典礼条例》第2条规定,梅利利亚旗帜应与西班牙国旗一同悬挂在自治市所属所有公共建筑外部,并位于西班牙国旗左侧;若同时悬挂欧洲联盟旗帜,欧盟旗帜位于西班牙国旗左侧,西班牙国旗居中,梅利利亚旗帜置于右侧。该条例还规定,梅利利亚旗帜应置于议会全体会议厅()、金厅()、主席办公室和各部长官办公室的显著位置,并与西班牙国旗一起悬挂在议会宫()主立面。
梅利利亚旗帜不得加入代表政党、工会、协会或其他实体的缩写和标志。该限制使旗帜保持自治市公共机构象征和城市共同体标志的性质,避免被特定政治组织或社会团体占用。梅利利亚旗帜在公共建筑、官方办公室和礼仪活动中的使用与城市徽章密切相连,中央徽章也在自治市印章、公文、官方印刷品和正式标识中具有专属使用地位。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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